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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 咋投才好?
2015年05月15日 08:23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曲哲涵 字号

内容摘要:去年6月,中国保监会宣布在国内开展“以房养老”保险试点。

关键词:养老;保险公司;视线;民生;保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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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6月,中国保监会宣布在国内开展“以房养老”保险试点。对这种养老方式,肯定者有之,质疑的声音也很响亮。今年4月,国内首款“以房养老”产品面市,但截至目前签约者寥寥,新产品市场遇冷。

  哪些问题导致人们对它不买账?哪些人适合用这种方式养老?听听老百姓怎么想,保险公司、监管部门和专家如何解读。

  ——编者

 

  投保者到底亏不亏

  60岁男性抵押100万元的房产,25年间每月领2514元养老金;房子仍可自住,百年后房屋增值收益归继承人

  今年4月,幸福人寿推出了国内首款“以房养老”产品——来自北京、上海、武汉三地的5户家庭、8位老人正式签订了该公司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幸福房来宝”保单。如无意外,从6月份开始,他们将拿到首笔养老金。

  根据“幸福房来宝”第一套方案,如果抵押房产估值100万元,投保人是60岁的男性,每个月能拿到2514元养老金。如果投保人是60岁的女性,每个月能拿到2082元养老金。老人投保时年龄越大,养老金额度越高。80岁的男性老人,抵押100万元的房产,每个月能拿到5989元养老金。

  保险公司为了应对长寿风险即投保人85岁之后的延期养老金“开支”,要求投保人在这之前每年缴纳“延期年金”保费,60岁的男性投保者需要每年缴费2544元,70岁的男性投保者需要缴纳5810元。这部分缴费已经在测算养老金的过程中扣除,不需要另行缴纳。但也不会在投保者身故后返还退保利益。

  如选择“延期年金有身故和退保利益”的方案,投保者需要缴纳的延期年金保费较多,每月领取的基本养老保险金额则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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