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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奖励辛劳者
2014年10月10日 00:00 来源:解放军报 作者:刘 强 字号

内容摘要:付出了辛劳,就应有所奖励,这不仅是对付出辛劳者应有的回馈,也是遵循基本的物质利益原则。实行民主集中制,大家集思广益,就可以减少或避免奖励失当的问题。

关键词:奖励;技术职务;条令条例;入党;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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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出了辛劳,就应有所奖励,这不仅是对付出辛劳者应有的回馈,也是遵循基本的物质利益原则。然而,如何奖励,大有讲究。奖励得当,不仅对个人起到激励作用,对周围的人也是一种鼓舞;否则,可能产生相反的效果。

  部队实际工作中,给辛劳者以奖励的方法很多,常见的做法有:立功受奖,根据付出辛劳的程度和取得的绩效,给予记功或嘉奖;在经济上奖励,特别是承担工程任务的单位,有的同志付出得多,绩效显著,予以经济奖励;给予荣誉上的奖励,比如评为“优秀士兵”、“优秀干部”等。与此同时,也有这样一些奖励,如发展为中共党员,给予士兵提干、干部提拔,有技术职务的晋升技术职务,或者使之获得某专业领域的奖项等。

  应该说前三者在合理范围内,而后面的做法诸如发展为党员、晋升行政或技术职务等很值得商榷。古人说,奖当其功,彰当其绩。这不仅仅是指奖励的程度,也指奖励的名目。在奖励过程中,如果奖励不当其名,甚至张冠李戴,那么不仅起不到激励的效果,还可能扰乱一个单位的工作秩序。

  奖不当其名,往往使受奖人得到的未必是他所能胜任的。一个人工作很勤奋,但是如果因此就将其发展为党员,则未必合适。一个人勤奋工作只是符合党员的一个条件,而要成为合格党员的条件有很多,比如理想崇高、素质过硬、为人正派等,如果欠缺这些条件,将其发展入党,就有失偏颇。在我们党员队伍中,有的经不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不能说不与入党时考察不够全面客观有一定的关系。再有,有的同志因为工作勤奋而在职务上提拔使用,也同样欠妥。一名干部能不能提拔到上一级领导岗位,首先要看是否具备做上一级领导工作的政治素养、能力水平以及群众基础等。一名干部如果仅仅工作很勤奋就让其担任高一级职务,不仅其本人可能力不能及,还可能影响事业发展。把提升当奖励是极不恰当的。

  实际工作中存在奖励不够科学现象,主要是有的同志有图省事心理。觉得对老实肯干、勤奋踏实、取得成绩的同志,必须有所奖励,至于奖什么、怎么奖没作认真考虑;其次是觉得奖励宜重不宜轻,信奉礼多人不怪,多奖、重奖总比轻描淡写好,有利于调动大家积极性;再者,有的同志没有搞清楚哪些属于奖励的内容,哪些不能作为奖励的内容,比如入党、职务提升等都不能作为奖励的荣誉和待遇来对待。

  对于存在的这些问题,笔者觉得有关领导干部要搞好对条令条例的学习,如何实施奖励,怎样进行奖励,条令条例中都规定得清清楚楚,依据条令条例实施奖励是奖励工作的重要原则和方法。其次必须廓清奖项与非奖项的区别,有什么成绩就用什么奖励,特别是在战士入党、干部提拔等问题上,要依据入党、提拔条件来考察,将其作为奖励内容是完全错误的。另外,要充分用好民主集中制,对干部战士如何奖励、怎样奖励,要经过支委会、党委会讨论决定,不能搞个人说了算。一些实施奖励不恰当的做法常常都是因为个人说了算造成的。实行民主集中制,大家集思广益,就可以减少或避免奖励失当的问题。

  (作者单位:武警崇左市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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