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普通老百姓生活同国家改革创新的关系有多大?与共和国同龄的上海市民孙根华体会深切:22年前,他成为上海在全国率先推出的住房公积金制度首批受益者,圆了住房改善的梦。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沈正超说。
关键词: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改革;公积金;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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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改革的手,圆住房的梦——全国首批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回访记
新华网上海10月1日电(记者叶锋 张梦洁)普通老百姓生活同国家改革创新的关系有多大?与共和国同龄的上海市民孙根华体会深切:22年前,他成为上海在全国率先推出的住房公积金制度首批受益者,圆了住房改善的梦。
“当时新买的房子在浦东高行镇,75平方米的两房一厅,总价12.3万元,首付3.7万元,剩下的8.6万元全靠公积金贷款。”虽然事隔多年,但孙根华记忆犹新。
孙根华和妻子都是上海知青。1979年从黑龙江返城后,和父母一起住在杨浦区贵阳路一间土砖青瓦的老房子里。不久儿子出生,屋子显得越来越拥挤;儿子逐渐长大,房子更让一家人犯愁。当时,孙根华在医院做后勤工作,妻子是纺织女工,两人的年收入加起来只有三四千元,想要买房是不可能的事情。
他们的处境,是当时上海人住房难的缩影。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住房问题是上海“天字第一号”难题。为解决市民住房困难,1991年5月起,上海实施了以“推行公积金,提租发补贴,配房买债券,买房给优惠,建立房委会”为内容的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借鉴新加坡经验而推出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其中重要一环。
根据当时的规定,职工在缴纳公积金满一年后就可以申请贷款买房。1992年,孙根华成了上海公积金个贷业务首批“吃螃蟹的人”。不过,夫妻俩做这么大的决定,没和任何亲友商量,“怕别人不理解”。
当时的中国人还鲜有超前消费的习惯,住房商品化意识和金融意识也都不强,自购商品房职工较少,贷款买房更是新鲜事。统计数据显示,最初上海的公积金最主要用途是单位建房贷款,个贷增长缓慢,启动7年间共向14.54万户家庭发放贷款近100亿元,平均每年不过2万多户。
1998年以后,随着福利分房政策的取消,住房公积金逐步完成了从住房生产领域向个人住房消费领域的根本性转变。2000年以后,公积金个贷增势迅猛,每年发放均超过100亿元。同时,公积金也成为职工购房贷款后还贷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