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今天上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第一案在新成立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未来七八年内,北京知产法院每年收案量都不会低于1.5万件,而且绝大部分是一审普通程序案件。
关键词:北京;知识产权案;案件;法官助理;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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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院建院后开审第一案 法官助理首次出庭 法院通报:受案一月 超六成为知产领域行政案
微信陌陌等商标涉知产案
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巍[微博]) 今天上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第一案在新成立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院长宿迟为第一案开庭敲响法槌,并在开庭后的发布会上通报,法院建立以来所受理的63%的知产案件都来自于行政案件。此外,司法改革后法官助理今天首次亮相法庭。
首案庭审专利复审委成第一被告
知产法院审理的第一案是涉及“药物金刚藤微丸及其制备方法”的发明专利权的效力认定:金刚藤药材具有祛风利湿、解毒散瘀等功效,主要适用于筋骨酸痛、疔疮痈肿等症状。
正好公司认为金刚藤糖浆、胶囊和片剂等存在溶解速度慢、生物利用度低等缺陷,并针对此缺陷申请专利,该专利通过将金刚藤药材制成微丸,成为药物快速溶散,生物利用度高的药物剂型。正好公司于2005年7月1日提出专利申请,并于2009年6月17日被授权公告。
2013年12月30日,原告维康公司以该专利存在权利要求不能得到说明书支持、说明书公开不充分、不具备创造性和实用性以及独立权利要求缺乏必要技术特征为由,向被告专利复审委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专利复审委经审查后认为,维康公司所提无效理由均不能成立,故于2014年7月23日作出审查决定,维持涉案专利有效。维康公司不服该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仍然坚持无效宣告阶段所提无效理由,请求法院撤销专利委员会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