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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群众工作要实现“四个融合”
2014年07月02日 10:44 来源:党建网 作者:蒋力庆 字号

内容摘要: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深入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不能“油水”般地浮于群众,而是要“水乳”般地融入群众,真正与群众心相通、意相会、情相连,并力求在思想、语言、情感和利益上与群众达成“四个融合”,卓有成效地开展群众工作。

关键词:群众工作;党员干部;群众;群众利益;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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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深入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不能“油水”般地浮于群众,而是要“水乳”般地融入群众,真正与群众心相通、意相会、情相连,并力求在思想、语言、情感和利益上与群众达成“四个融合”,卓有成效地开展群众工作。

  思想融合。党员干部开展群众工作,首先要在认识上真正解决“我是谁?为了谁?”等问题。党员干部来自群众,原本就是群众中的一员,其手中之权是人民群众赋予的,必须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要明确自己所肩负的使命,明确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都是为了群众。须知,党员干部的核心价值与精神境界就是在服务群众之中体现的。

  语言融合。党员干部联系群众,要做到“入乡随俗”,充分尊重群众的风俗习惯,并善于运用群众语言开展工作。群众语言不是职场程式化的法言法语,更不是官场应景式的套话、空话,而是群众中流传不衰的那些生动活泼、风趣幽默、贴近生活的语言。只有学会并使用群众语言,才能让群众感到党员干部与群众亲如一家,血脉相融。

  情感融合。党员干部要善于与群众交往,要懂得与群众交心,走访看望群众,除了语言交流外,还要更多地融入情感的要素,要放下架子,俯下身子,与群众同吸一包烟,同吃一锅饭,同坐一条凳,同耕一块田,同流一身汗,通过一点一滴的情感作用,使双方的情感交融在一起,从而在党心与民心之间构架起一座理解、信赖的桥梁。

  利益融合。党员干部也是有血有肉,具有个人利益的,但是其个人利益是和群众的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的,群众利益是前提,没有群众利益,就没有党员干部的利益,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就是此理。因而,党员干部要实现个人利益,就必须始终维护和发展好群众利益,将之置于最高的位置,绝不能做丝毫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

  总之,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深入群众,就要千方百计地与群众融合在一起,要站在群众的立场,以一颗百姓心去思考和解决群众问题,去维护群众的利益,如此,才能赢得民心,开拓群众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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