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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每个人都应被尊重善待
2014年10月09日 10:34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齐奇 字号

内容摘要:观点一:人民法院是当事人最终寻求公平正义的地方,也应当是最讲理最公正的地方。

关键词:法庭;法官;当事人;浙江省;公平正义

作者简介:

观点阐述者: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

  场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正司法专题询问会

  时间:2014年9月24日

  观点一:人民法院是当事人最终寻求公平正义的地方,也应当是最讲理最公正的地方。不管当事人是有道理的,还是没道理的,也不管他们是平民百姓,还是社会精英,每个人在法庭上都应当被尊重、被善待。每个人的合法权益都要受到法律保护,违法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

  法官贪赃枉法,权钱交易,违法犯罪的,确属极少数,必须坚决清除这些害群之马,依法惩办,决不姑息。另一方面,更多的问题却往往是由于法官不当的言行举止所引发。如办案有差错有瑕疵,作风上简单粗糙,态度上生硬冷漠,甚至业余时间活动不检点等等,都会引起当事人对办案公正性的合理怀疑和不满。因此,法官的一言一行、办案作风如何,与司法公信力的关系极大。

  浙江高院提出了“法官职业四要”,即“处事要严谨,讲话要亲和,办案要公正,为人要清廉”。拍摄制作了全国首部的《法官司法礼仪规范》电教片。每年,院机关都要举行隆重庄严的新任法官授职宣誓典礼,法官和他们的家属都来参加,旨在使每个法官和家属都牢记自己宣誓要公正廉洁司法的庄严承诺。

  我们深入开展司法作风上的明察暗访,对2300多场庭审作风进行了视频抽样督察,把其中发现的少数不规范现象辑录成短片,到各地法院集中曝光,引起很大震动。针对法官队伍8小时以外的品行问题,我们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浙江法官业外行为指引”,共设置了20个场景,提示广大法官如何管好自身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坚决不涉足与法官身份不符的场所,不做与法官身份不符的业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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