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明确政府应该干什么,法无授权不可为”,这样才能将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防止公权滥用,减少寻租现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关键词:权力清单;制度;职权;权力;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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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明确政府应该干什么,“法无授权不可为”,这样才能将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防止公权滥用,减少寻租现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不是对行政权力的简单梳理和公布,而是通过对权力边界的准确界定,解决好政府市场社会之间、政府层级之间、部门之间如何分权的问题,并以此进行组织体系的再造,符合实现有效政府治理的要求。
[关键词] 行政权;行政职权;权力清单制度
[中图分类号] D63 [文献标识码] A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出重要部署,要求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和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并对推行政府及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提出明确的要求。
一、权力清单制度之权力的定义、属性和来源
(一)问题的提出
201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指出:“梳理各级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公布权责清单,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责任主体和权力运行流程”。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要求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也对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提出明确的要求。按照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确需设置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一律向社会公开,清单之外的,一律不得实施审批”的要求,中央政府在建立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制度上作出表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