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要高度重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要高度重视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会主义道德在滋养民族法治精神、弘扬法治文化方面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关键词:道德建设;治国;法律;社会主义道德;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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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建设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支撑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要高度重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要高度重视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会主义道德在滋养民族法治精神、弘扬法治文化方面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要高度重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要高度重视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会主义道德在滋养民族法治精神、弘扬法治文化方面的支撑作用,打牢建设法治国家的思想道德基础,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加强道德建设是实现依法治国的要求
古今中外历史经验证明,治国理政必须充分发挥法律和道德的共同作用,才能实现最大的治理效应,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法律和道德如同一枚硬币的两面,属于一个整体、不可分割。法律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性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道德通过对人们内心的信念和思想活动动机的调整来保证人们对道德规范的遵守,进而影响人们的外部行为。法律是制度化的道德,道德是深藏于人们内心的法律。把法律和道德紧密结合起来共同发力、相互促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客观需要。
道德建设是“良法”的基础和前提。“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所谓良法,即法律具有深厚的道德基础,充分体现社会伦理道德标准,并能通过强制性规范和引导进一步提升社会道德标准,为全社会所普遍接受。因此,只有不断加强社会道德基础建设,提升社会道德素质,才能确保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真正实现法为良法。
道德建设是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法律作为一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特殊行为规范,不可避免地具有滞后性和僵硬性,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常常会给予司法主体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能否正确运用这种权力,往往取决于司法主体的道德素养。司法人员道德素养高,就能确保司法公正,使法律真正成为社会衡器;反之,就会使法律遭到不应有的践踏,降低法律的权威性。因此,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司法人员的道德素养、道德意志力和道德判断力,是规范司法行为的关键途径。
道德建设为依法治国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有良好的社会基础。一方面,法律的权威性需要全体社会公民共同维护,“法治得以存在并能有效运行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法律制度必须为全社会所普遍接受”。只有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强化规则意识,才能有效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为公民自觉守法提供内在动力。另一方面,法律的封闭性、局限性往往导致法律真空的出现,难以覆盖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有的利益关系和矛盾,进而影响法律的权威性。只有加强道德建设,充分发挥道德和法律的互补功能,才能为公民普遍守法营造良好的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