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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毅亭: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2014年11月03日 01:05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何毅亭 字号

内容摘要: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凝聚全党智慧,体现人民意志,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和根本保证,是我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

关键词:治国;执政;宪法法律;政策;法律

作者简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党历史上第一次专题研究和部署法治建设的中央全会。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凝聚全党智慧,体现人民意志,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和根本保证,是我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

  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坚持依法行政。《决定》科学总结我党领导人民长期探索治国之道的历史经验和共产党执政规律,提出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这一科学结论,并对依法执政提出一系列明确要求。

  自觉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宪法法律至上,是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准。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保证宪法法律在党内、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中的权威和尊严。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规定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规定了国家政权机构的组织体系、职责权限和运行机制,充分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治上的最高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根据宪法制定的各种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宪法精神、宪法原则、宪法内容的进一步展开和具体化,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行的行为规范。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得到保障,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法治化就有坚实基础,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就有可靠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就能获得蓬勃伟力。正因为如此,《决定》强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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