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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任进教授在《瞭望新闻周刊》发表文章《法治政府建设的行动纲领》
2014年11月13日 09:40 来源:国家行政学院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

关键词: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瞭望新闻周刊;文章;依法行政;法治政府;政府职能;行政机关;法定权限;权力;履行职能;承担责任;十八届四中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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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确保国家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能、承担责任。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并对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等,提出新的要求,充分显示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重视。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和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期的重要时刻,党中央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并在《决定》中提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任务,这将指导我国各级政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向着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奋然前行。

  法治政府的内涵丰富、目标更加清晰。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推进依法行政,并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

  《决定》提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这不仅体现了依法行政要做到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也明确了法治政府涵盖有限政府、服务型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廉洁政府、效能政府、诚信政府的基本要求,使得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更加清晰。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决定》提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这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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