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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研究阐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的通知
2015年03月13日 15:24 来源:湖南省委党校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各教研单位: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围绕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列出一批重大项目研究选题,面向全国公开招标。33、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研究.

关键词:研究;国家社科基金;四中全会精神;招标项目;招标单位

作者简介:

  各教研单位: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围绕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列出一批重大项目研究选题,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中央有关部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含)党校、社科院、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招标工作总的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重大工作部署,深入研究阐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重大项目招标共确定 33 个课题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 1 至 2 项中标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每项 30 — 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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