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4月8日,第三届中国廉政与治理“太湖论坛”在无锡举行,百余位专家学者与会,聚焦“十八大以来中国反腐败的突破、创新及前瞻”。
关键词:反腐败;治标;治本;权力;纪律;监督;制度;反腐倡廉建设;王广禄;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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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第三届中国廉政与治理“太湖论坛”在无锡举行 本网记者 王广禄/摄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 王广禄)4月8日,第三届中国廉政与治理“太湖论坛”在无锡举行,百余位专家学者与会,聚焦“十八大以来中国反腐败的突破、创新及前瞻”。
“十八大以来的反腐倡廉建设围绕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健全展开,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科学安排治标与治本的工作步骤和重点,标本协同治理、通过强力治标把治本做实。”江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徐玉生表示,治标与治本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体两翼,治标是手段,是治本的体现和保证;治本是目的,为治标提供前提和依据。以标本兼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首先应从文化、制度和组织机构三个维度建构有效“管权管事管人”的制度笼子,其次应引导社会公众认知、慎防社会公众认知变异,从历史逻辑出发处理存量,再次应发挥党性的反腐功能,确保党规党纪成为“高压线”、纪法协同健全反腐败法制体系。
“作为关乎能否把国家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重大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在2016年的重大亮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任建明表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的是建立起一个新型的国家专责监督机构,实现对国家权力的有效监督。改革方案在顶层设计方面有改变隶属关系、整合组织机构、“两委”(国家的监委会与党的纪委)合署办公三项主要制度安排。他表示,在治理腐败和监督权力方面,我国一直实行法律和纪律并重的战略。通过机构整合改革,实现纪律和法律的同步执行,将使反腐败效率大大提升。此次机构整合改革,客观上使纪律和法律的同步执行成为轻而易举的事情。
会议由江南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江苏省党风廉政建设创新研究基地、江南大学党的建设研究基地共同主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