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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就股票期权试点征求意见 券商创收渠道增加
2014年12月06日 13: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字号
2014年12月06日 13: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关键词:股票期权;券商;证监会;创收;征求

内容摘要: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5日表示,证监会就《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相关指引征求意见。

关键词:股票期权;券商;证监会;创收;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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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5日表示,证监会就《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相关指引征求意见。

  对此业内分析人士称,个股期权推出以后,有助于标的正股的活跃,会增强市场吸引力,同时增加券商创收渠道。

  有分析称,基于三点原因,我国目前已经适合开展股票期权交易。这三点原因是:1、逐步扩大的股市规模;2、迅速增加的机构投资者;3、日渐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

  齐鲁证券分析师表示,股票期权和此前股改时出现的权证类似,具有T+0、有到期日等特点,波动性更大,风险也更大,一般被认为有助于标的正股的活跃。其中,看跌期权买方是通过正股下跌获利,未来做空获利将更具可行性。

  德邦证券分析师称,个股期权的推出能进一步活跃市场、增强市场吸引力,增加券商创收渠道,券商可以为符合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定制期权,再到机构市场上买入相反方向的标准化期权以对冲自己的头寸风险。

  据了解,个股期权是基于单个股票的衍生品,是在交易所挂牌的标准化权利交易合约。这种产品的出现将为机构投资者提供更多样化的交易方式,可以用于管理风险和降低交易成本。同时,针对大盘蓝筹股开发的个股期权,还有可能提高标的股票的活跃度。

  新闻链接:什么是股票期权交易?

  股票期权交易(Stock Options Trading)是指期权交易的买方与卖方经过协商之后以支付一定的期权费为代价,取得一种在一定期限内按协定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额股票的权利,超过期限,合约义务自动解除。

  股票期权交易实际上是一种股票权利的买卖,即某种股票期权的购买者和出售者,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的任何时候,不管股票市价的升降程度,分别向其股票的出售者和购买者,以期权合同规定好的价格购买和出售一定数量的某种股票。期权一般有两种:一种是看涨期权;另一种是看跌期权,即投资者可以以协议价格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股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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