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一、二等奖者”、“体育尖子”(按重庆市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奖励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普通文、理科,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报考艺术、体育类不加分)(2015年 1月 1日后获得的,不享受加分)。高考还有这些照顾政策除了上述加分投档情况外,还有不少照顾政策:①高考成绩达到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被录取的军人子女,有关高校在征集志愿后仍有剩余计划时,对符合条件的可予以优先投档,高等学校应当予以积极支持。⑧对线上生源不足的个别高校,如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经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可由学校申请,经重庆市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分录取有志愿的考生。
关键词:录取;考生;高考;军人;招生;报考;人民警察;院校;就业;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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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重庆高考使用全国卷 4种情况加分投档
今年起,重庆高考将使用全国卷。今(7)日,重庆市教委公布了《重庆市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凡具有4种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享受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值得注意的是,报考市属院校的三峡库区搬迁移民考生、报考市属院校的重庆籍农村独生女等情形从2017年起不再享受相关投档照顾政策。
4种加分投档的情况
据悉,凡有4种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但所有照顾分值只能加入文化成绩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如果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不能累加。
4种情形分别为:
①在2015年1月1日前,获得“市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一、二等奖者”、“体育尖子”(按重庆市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奖励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普通文、理科,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报考艺术、体育类不加分)(2015年1月1日后获得的,不享受加分)。同时拥有多项项目证书、荣誉的,分值不累加。
②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报考市属院校的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及荣立二等功(含)以上荣誉称号的人民警察子女;报考市属院校的三峡库区搬迁移民考生(2017年起不再享受),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
③重庆市少数民族聚居地(含自治县、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加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④报考市属院校的重庆籍农村独生女,线下5分可视为达线,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2017年起不再享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