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省招办随之发布了相关的考风考纪规定,在进入考场前,考生必须接受“安检”,对以任何理由阻挠、拒绝接受检查的考生,按规定终止其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对以任何理由阻挠、拒绝接受检查的考生,按规定终止其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关键词:考生;安检;考场;接受;进入;规定终止其;科目考试;理由阻挠;检查;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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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201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现场确认全部结束。省招办随之发布了相关的考风考纪规定,在进入考场前,考生必须接受“安检”,对以任何理由阻挠、拒绝接受检查的考生,按规定终止其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全部已经签订了考生诚信承诺书。进入考场时,考生不得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其它物品进入考场,以免安检时耽搁时间。对以任何理由阻挠、拒绝接受检查的考生,按规定终止其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记者魏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