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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通关一体化改革将于12月实现全面覆盖
2014年10月26日 18:05 来源:新华网 作者:牟旭 字号

内容摘要: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第二阶段试点启动部署会23日在重庆召开,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第二阶段将于12月1日启动,一体化改革将全面覆盖长江经济带12个海关。

关键词:长江经济带;改革;海关;区域通关;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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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重庆10月24日电(记者牟旭)记者24日从重庆海关获悉,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第二阶段试点启动部署会23日在重庆召开,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第二阶段将于12月1日启动,一体化改革将全面覆盖长江经济带12个海关。

  重庆海关监管通关处处长韩冀忠说:“我们将通过建立区域通关中心,构建统一的申报平台、风险防控平台、专业审单平台和现场接单平台,形成涵盖长江经济带海关通关全流程的一体化管理机制和运行模式,简单而言,就使长江经济带海关‘十二关如一关’。”

  为服务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国家战略,今年9月,海关总署决定启动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9月22日,第一阶段改革在长三角地区的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5个海关率先启动。

  此次参加会议的包括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南昌、武汉、长沙、重庆、成都、贵阳和昆明海关的代表。

  据介绍,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第二阶段试点正式启动后,企业在12省市各口岸海关进出口的货物,可自主选择向经营单位注册地、货物实际进出境地海关或其直属海关集中报关点办理申报、纳税和查验放行手续,并可自主选择口岸清关、转关、“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属地申报、属地放行”、区域通关一体化等任何一种通关方式。

  同时,长江经济带的报关企业还可以跨关区从事报关服务,企业在长江经济带内任一海关备案的分支机构,均可以在长江经济带各海关从事报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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