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比如,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将保险产品混同为银行存款或理财产品进行销售、“存单变保单”,将保险产品与存款、国债、基金、信托等进行片面比较或承诺、夸大收益。重点整治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特别是银邮代理机构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通过发布拼噱头、博眼球等不实信息,不如实、准确介绍产品责任、功能和保险期间,欺骗、误导保险消费者等违法违规问题。对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果断查处一起,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保险消费者反映突出、个案检查发现的典型性和普遍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和检查。
关键词:保险公司;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打非;整治;销售;违法;银邮代理机构;人身保险;保险业务
作者简介:
本报记者 付秋实
2017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保监会发布《关于组织开展人身保险治理销售乱象打击非法经营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在人身保险行业组织开展“治乱打非”专项行动,2018年整个人身险行业的第一项重点工作落地。
保监会此次开展“治乱打非”专项行动目的明确,就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坚决打击违法违规保险活动的实际行动和重要举措。
从整治重点来看,此次“治乱打非”行动无疑是送给保险消费者的新年“大礼包”,诸多销售乱象均列入重点整治范围。比如,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将保险产品混同为银行存款或理财产品进行销售、“存单变保单”,将保险产品与存款、国债、基金、信托等进行片面比较或承诺、夸大收益;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或其他机构和个人通过各种名义和形式给予或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费回扣或其他利益;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通过短信、微信、朋友圈等制造传播虚假信息进行销售误导,通过歪曲监管政策、炒作产品停售等方式进行产品促销,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方式诋毁同业商誉等违法违规行为。
除了上述销售乱象,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渠道、产品、非法经营乱象也都是整治重点。
在渠道方面,重点整治保险中介机构特别是银邮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擅自印制使用保险产品宣传资料,使用“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推出”等类似宣传用语,混淆保险经营主体、误导保险消费者,以及在客户投诉、退保等事件发生时消极处理、拖延推诿等问题。严厉打击保险公司对保险代理人“恶意挖角”,通过虚列费用套取资金向银邮代理机构等中介渠道账外暗中支付手续费或其他利益等方式扰乱保险市场秩序、进行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问题。
在产品方面,重点整治保险公司“长险短做”,通过保单贷款、部分领取、减少保额等方式变相改变保险期间、变相提高或降低产品现金价值、变相突破监管规定,扰乱保险市场秩序。重点整治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特别是银邮代理机构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通过发布拼噱头、博眼球等不实信息,不如实、准确介绍产品责任、功能和保险期间,欺骗、误导保险消费者等违法违规问题。
在经营方面,重点整治不具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等组织和机构非法经营保险业务。严厉打击保险中介机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利用保险业务进行非法集资、传销或洗钱等非法活动,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个人牟取非法利益,销售未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审批的非保险金融产品等违法违规问题。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对于此次“治乱打非”行动如何落实到位,保监会已有明确安排:第一步,自查自纠。2018年一季度,组织人身保险公司根据专项行动整治重点对相关业务合规情况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主动发现问题并认真进行整改。第二步,监管抽查。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全面审核,根据审核情况选取部分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特别是银邮代理机构进行监管抽查。
上述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对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整改落实到位的公司,可以减轻或免予处理;对自查发现问题但整改不到位的公司依法进行处理,督促其落实整改要求;对自查自纠走过场、不真查实改以及迟报、瞒报违法违规问题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从严从重进行处罚,采取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吊销业务许可证等措施。
行业顽疾绝非一次专项行动就能彻底清除。上述负责人表示,已要求各保监局严格落实“治乱打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对人身保险违法违规行为和市场乱象问题的打击力度。对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果断查处一起,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保险消费者反映突出、个案检查发现的典型性和普遍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