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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大数据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2018年09月13日 09:29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李清彬 字号
2018年09月13日 09:29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李清彬
关键词:生产要素;界定;数据交易;建立;信息安全;产权;人才;数据开放;关系着;经济增长

内容摘要:大数据生产要素属性的提升,关系着经济增长长期动力,关系着国民整体福利水平及持续性,关系着我们国家发展的未来。目前,我国在信息安全、开放共享等方面缺乏标准规范,技术安全防范和管理能力不够,尚未建立起兼顾安全与发展的数据开放、管理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黑客攻击、病毒危害、恶意篡改等信息安全问题成为困扰各方的隐患,对跨境数据流动等问题的考虑仍偏保守。引导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探索成立全国性数据交易中心,建立健全数据资源交易机制和定价机制,规范交易行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行业组织、企业推进大数据交易公约建设和行业自律机制,为合理利用大数据提供法律保障。

关键词:生产要素;界定;数据交易;建立;信息安全;产权;人才;数据开放;关系着;经济增长

作者简介:

   大数据生产要素属性的提升,关系着经济增长长期动力,关系着国民整体福利水平及持续性,关系着我们国家发展的未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互联网经济时代,数据是新的生产要素,是基础性资源和战略性资源,也是重要生产力。”在《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等一系列战略和政策的推动下,我国大数据发展取得了明显成绩,但总体还处于起步阶段。对比生产要素的应有特性,我国大数据距离理想生产要素状态仍有差距:

  量的积累突飞猛进,但质量不高。丰富的数据源是大数据发展的前提。基于我国人口及经济总量优势,在中央和地方积极政策支持下,信息基础设施和相关技术条件不断改善,我国大数据已积累到相当大的规模,为其成为重要生产要素奠定了基础。然而,我国大数据普遍存在标准化、准确性、完整性低,管理能力弱的问题,跨部门、跨行业、公共信息与商业数据之间的数据开放共享仍不顺畅,“信息孤岛”现象突出。

  数据产权不清晰。大数据权属的界定是一个难题,不少国家采取回避策略,将问题抛给市场,但目前产权界定不清对大数据发展的影响日益凸显。对我国而言,对大数据属于财产性权利还是人身性权利仍存在理论争议。目前,尚缺少专门立法对数据权利予以界定,部分企业探索以行业公约形式来约定权利归属问题,但容易引起质疑和争议。要想充分发挥大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巨大价值,就必须将产权问题界定清楚。

  交易流通有障碍。我国大数据交易日渐活跃,不少地方已开始探索建立大数据交易所,相关大数据产业联盟也在推动数据交易流通方面发挥较大作用。然而,我国的数据交易仍以单纯的原始数据“粗加工”交易为主,数据流通率仍然较低。这固然与数据要素的需求多样化进而产品标准化程度低有关,但更大程度上是由于数据交易制度的缺位。除产权界定外,数据资源及衍生产品的交易规则、交易机制尚不健全,相关法律保障仍有待建立健全,大数据交易所的价值与作用有待挖掘提升。

  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体系尚未建立。目前,我国在信息安全、开放共享等方面缺乏标准规范,技术安全防范和管理能力不够,尚未建立起兼顾安全与发展的数据开放、管理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黑客攻击、病毒危害、恶意篡改等信息安全问题成为困扰各方的隐患,对跨境数据流动等问题的考虑仍偏保守。同时,我国还没有专门的隐私保护法律,隐私泄露问题不断凸显,侵权事件屡见不鲜,再加上数据行业发展日新月异,往往实践领先于监管,在隐私界定和保护方面也面临新的挑战。

作者简介

姓名:李清彬 工作单位: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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