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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化生存:“时间荒”解析
2014年03月04日 11:07 来源:《山东社会科学》2013年第9期 作者:王宁 字号

内容摘要:时间荒是生活压力的一种体现,是一种令人不适的日常体验,并构成一个社会问题,但国内却鲜有关于时间荒的研究。美国学者斯戈关于时间荒的理论具有借鉴价值,但却难以充分解释中国人的时间荒的根源。有鉴于此,时间荒理论有必要结合中国的实际来加以扩展。事实上,除了斯戈所说的劳动制度和消费主义文化,中国人的时间荒还有三个根源:第一,城市劳动力再生产成本的飙升与城市居民收入水平的脱节;第二,制度无效率导致无效时间的大量增加;第三,中国的产业处于全球价值链低端,使得时间荒现象成为一种发展中国家的劳工阶层为全球不平等所付出的代价。

关键词:时间荒;工作;休闲;劳动力再生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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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时间荒是生活压力的一种体现,是一种令人不适的日常体验,并构成一个社会问题,但国内却鲜有关于时间荒的研究。美国学者斯戈关于时间荒的理论具有借鉴价值,但却难以充分解释中国人的时间荒的根源。有鉴于此,时间荒理论有必要结合中国的实际来加以扩展。事实上,除了斯戈所说的劳动制度和消费主义文化,中国人的时间荒还有三个根源:第一,城市劳动力再生产成本的飙升与城市居民收入水平的脱节;第二,制度无效率导致无效时间的大量增加;第三,中国的产业处于全球价值链低端,使得时间荒现象成为一种发展中国家的劳工阶层为全球不平等所付出的代价。

  关键词:时间荒 工作 休闲 劳动力再生产 制度

  一、问题的提出

  时至今日,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感觉到生活压力过大:他们进入了压力化生存状态。而生存压力的体现之一就是时间荒。可以说,时间荒已成为许多中国人的一种不适的日常体验。所谓时间荒,指的是由于在制度性的工作时间内无法完成所分配的任务,或难以达到人们所要达成的目标(如增加收入、晋升),人们不得不延长工作时间,从而挤压自由时间的现象。时间荒的另外一个说法,就是工作过度或休闲不足①。时间荒不但是一种客观的时间约束,而且是一种主观的时间体验,即因为时间紧迫而产生的紧张和焦虑,或因为超时工作而产生的身心疲惫感。时间荒有几种不同的具体体现:第一,截止日期。人们按照正常的工作节奏、强度和制度性的工作时间在截止日期之前完成任务已无可能,不得不加快工作节奏和强度,并加班加点。第二,突发任务。在日常的工作任务外,额外产生了突发性任务,导致按正常的工作节奏、强度和工时已经难以完成任务,必须延长工作时间,并加快工作节奏和强度。第三,分身无术。一个人要同时完成几项不同的任务,使人们产生了分身无术之感:在确保完成其中的一项任务时,难以确保完成其他的任务。这一情形导致人们顾此失彼、筋疲力尽。第四,目标实现的不确定性。人们要达成一个目标(如在投标中中标),但目标的实现充满了不确定性,人们不得不为了消除不确定性而投入大量的超额时间。

  归结起来,时间荒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任务驱动的时间荒,即人们因任务太重、太多、太难、太突然或太赶而感觉时间不够用,并因此加班加点,同时还产生身心疲惫感;另外一种是目标驱动的时间荒,即按制度性时间来工作,难以实现自己的目标(如获得投标项目、高考上大学、增加收入、晋升),从而通过挤压休闲时间、延长工作时间以促成目标的实现。

  当然,并非所有的人都面临时间荒。例如,在失业人员那里,时间的体验是截然不同的一个类型:时间对于失业者是一种负担,而不是一种短缺。事实上,如果把时间也看作是一种分层变量,并把它与财富这个分层变量进行交互组合,那么,我们可以把人们分成四个阶层:(1)有钱有闲阶层(如食利者阶层)、有钱无闲阶层(如领导干部、公司管理层、专业人士)、无钱有闲阶层(如失业者、领取低保人士)、无钱无闲阶层(如农民工群体)。在这里,“有钱”和“无钱”是关于财富或收入的多寡的通俗说法。此外,如果我们不是把人们分成阶层而是分成群体,那么,在学中小学生可以划归“无钱无闲”群体。

  的确,在中国,并非所有的人都面临或体验着时间荒。但时间荒却不是少数人所面临的问题。事实上,精英群体(如领导干部、公司管理层、专业人士等)、白领群体(如外企或民企的文员等)、农民工群体和中小学生群体都或多或少地面临着时间荒。尽管与1990年代中期之前相比,中国城市居民的制度性的工作时间在减少(每周工作六天变成每周工作五天),但非制度性的工作时间却在增加。它的一个最直观的体现,就是加班加点②。人们用制度性工作时间之外的时间,来弥补制度性工作时间的不够用。此外,随着城市的扩展和交通的日益拥堵,人们花在上下班路途上的时间也在增加③。可见,在中国,时间荒成为了一个具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社会竞争的加剧,导致人们的压力加大。这种压力的体现之一,就是时间荒。在中国,尽管时间荒作为一种社会事实已经存在,但却鲜有学者对时间荒进行系统的研究。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缺憾。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美国的学者对此做了深入的研究。

  “时间荒”的概念是美国学者朱丽叶·斯戈(Juliet B. Schor)在1998年出版的《过度消费的美国人》中提出的。在本书中,她描绘了美国人如何为了积累物质财富而延长工作时间,从而挤占休闲时间的过程。早在她1992年出版的《过度工作的美国人》中,她就详细揭示了美国社会在二次大战后,人们的工作时间不但没有趋于减少,反而趋于稳定甚至是增加的趋势。这一趋势与欧洲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欧洲在同一时期工作时间趋于减少。与美国人工作时间增加的趋势相对应,美国人的财富与消费也趋于大幅度的提高,但与此同时,美国人的幸福感却没有同步提高。尽管如此,美国人工作过度、休闲不足的趋势并没有扭转的迹象。

  是什么原因造成了美国人的时间荒现象呢?斯戈分别从生产领域和消费领域分析了促成这一趋势的原因。从生产领域看,斯戈认为,促成时间荒的动力在于美国式的资本主义制度。第一,要减少雇主增加雇员的工作时间,最好的办法就是实行小时工资制。但是,资本主义没有采纳小时工资制,而是日薪制,以至周薪制和月薪制。在采纳日薪制的条件下,雇主天然地趋向于延长雇工的工作时间,而雇工则希望缩短工作时间。在存在失业大军的条件下,双方博弈的后果是雇主取胜。第二,资本主义的另外一个制度是计件工资制。在单件计价很低的情况下,工人要获得足够的养家糊口的收入,就不得不通过延长工作时间来完成足够的工作量。第三,机械化。资本主义在生产领域引入了机器,为了避免机器闲置,实现机器设备的最大化的使用,就要让工人适应机器的节奏(如“三班倒”)。同时,为了盈利,雇主趋向于减少雇工人数,增加雇工的工作时间。第四,职业租金。当一种职业的薪水高于其他行业,就意味着该职业具有了租金。在这种情况下,员工为了保住这份工作和职业租金,愿意更努力地工作、遵从公司的各项规定、延长工作时间。第五,附加福利。雇员的收入除了固定薪水,还包括退休金、人寿保险、带薪度假等福利性收入。由于这些福利是按人头发放而不是按工作小时发放,员工为了保住这些福利性收入,就要保住职业,从而更愿意接受工作时间的延长。第六,常态性的失业人群的存在,使在业的人感到了压力,为了避免失业造成的损失,员工愿意在工作上更好地表现。此外,美国工会势力的不强大,以及工会在二战后停止了争取工作时间减少的运动,也是构成时间荒的一个因素。此外,斯戈还详细地分析了时间荒的性别差异④。

  斯戈认为,工作时间的延长,使美国人陷入了“工作然后消费”的隐性循环(the insidious cycle of work-and-spend)。人们一边拼命工作,无休无止,缺乏足够的休闲时间;一边又拼命消费,以补偿休闲时间不足造成的缺憾。于是,购物成为他们最大的休闲活动⑤。在斯戈看来,消费本身也成为促成工作时间延长的一个因素。在美国人那里,生活意义的主要来源不在于休闲,而在于占用物质财富和消费品。收入的提高,提升了人们占有物质财富的经济能力和欲望,而消费借贷与分期付款制度则进一步提升了这种能力和欲望。由于社会地位的竞赛变成了具有可视度的物质财富(如住房、汽车、奢侈品等)的竞赛,导致人们为了追求更有力的相对地位而进行消费竞赛。这种竞赛使得体面的消费标准水涨船高,为了满足这种生活标准的不断提高,人们不得不拼命地工作。而消费借贷所产生的家庭债务(如住房按揭),使雇员担心失业造成家庭经济破产,并愿意为保住职业而努力工作,从而延长工作时间。而工作时间的延长,进一步强化了人们从消费与物质财富的占有来获取生活意义的趋势,这反过来又继续把人们推入了消费主义的竞赛轨道。于是,尽管人们财富增加了,消费水平提高了,但人们的幸福感却不能同步增加。美国人因此陷入了消费主义的“松鼠笼”⑥。

  斯戈提出的时间荒理论,对中国社会的时间荒现象具有一定的解释力。但是,由于社会情境的差异,斯戈的理论在解释中国社会的时间荒现象时,也面临一些困难。第一,尽管不同的阶层都面临时间荒,每个阶层的时间荒的根源是不同的,不能概而论之。第二,斯戈没有区分有效时间与无效时间,在她那里,美国人的时间支出换来了物质收入的回报,属于有效时间,但是,在中国情境下,许多时间的耗费属于无效时间,即时间花出去了,却没有换来回报。第三,斯戈只用资本、社会和文化的因素来解释时间荒现象的根源,忽略了权力因素的作用。但是,在中国,权力是造成时间荒的一个重要因素。显然,斯戈的时间荒理论对解释中国社会中的时间荒现象具有借鉴价值,但无法完全照搬。

  本文的目的就是试图在分析中国的时间荒现象之根源的基础上,推进斯戈所提出的时间荒理论。关于中国的时间荒现象,凡是斯戈理论能够解释的地方,本文尽量一笔带过。本文所关注的,是斯戈理论未曾涉及的时间荒根源。本文提出了中国情境下的时间荒的三个根源:第一,劳动力再生产成本;第二,制度无效率与无效时间;第三,价值链与全球不平等。

  二、劳动力再生产成本的驱动

  所谓劳动力再生产成本,不是指在生物学意义上维持劳动者生命力或劳动力的成本,而是指在社会与文化的意义上劳动者维持社会所接受的“正常”的生活标准所需要的成本。正是在此意义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把英国工人喝啤酒和法国工人喝红酒的成本,纳入了劳动力再生产成本的范畴。可见,劳动力再生产成本是动态的、水涨船高的。它是决定工资水平的一个主要依据。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劳动力再生产成本也不同,从而决定了在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度,工资水平也不同。

  新中国成立以后,尽管面临资金缺乏、资源不足的条件,中国政府依然采取了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模式。重工业所需要的资源高度集中与中国所面临的资源短缺,构成了尖锐的矛盾。为了克服这个矛盾,在工业化的刚性成本(工业化硬件成本)难以压缩的情况下,中国政府采取了压低工业化的弹性成本,即压低劳动力再生产成本的办法,来达到降低工业化总成本的目的。而压低劳动力再生产成本的办法主要有两个:第一,通过统购统销政策来实现国家对农副产品等基本消费生活资料的价格的定价权,压低农副产品的国家收购价,从而为达到降低城镇职工劳动力再生产成本、实行低工资制度创造必要的条件。第二,由于城镇职工的低工资难以维持劳动力再生产成本,国家建立了基本上免费的医疗保障、养老保障、住房保障和教育等福利制度,使城镇职工的低工资在维持劳动力再生产上的缺口得到弥补⑦。

  由于充分的就业保障和终身职业保障,人们干多干少一个样,同时也由于取消了市场竞争和私有制,人们没有意愿人为地延长工作时间。在计划经济时期,如果说人们的时间被单位所占用,那么,它更多地属于政治性占用,而非生产性占用,如单位实行了政治学习制度。而学习通常是安排在工作时间以外(如晚上)。此外,由于收入分配实行相对的平均主义和一定的特权分配,通过在消费水平上与其他人拉开差距来显示地位,既没有合法性,也没有必要性,更缺乏现实的途径(住房等财富没有私有化,人们也很少有“捞外快”的机会)。同时,由于劳动力再生产成本低,人们可以很容易就实现劳动力的再生产,在社会攀比机制不存在的情况下,人们维持一个低水准的劳动力再生产(即“赖活”)是十分容易的。客观上,人们没有延长工作时间的必要。尽管当时实行的是每周六天工作日制度,但下班以后,人们普遍处于有闲状态(政治学习例外)。

  随着商品化和市场化的改革,普遍有闲状态终结。率先终结这种状态的是那些率先进入市场领域或“体制外”的人(如“个体户”、“民营企业家”)。他们风险自担,自负盈亏,不得不努力工作,包括加班加点。“体制内”的人也开始逐步告别有闲时代。促使普遍有闲状态终结的原因包括:第一,劳动制度与人事制度的改革,个人的收入与个人的责任履行和个人绩效挂钩。这种情形一方面使得人们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另一方面也使得人们因为担心被解雇而不得不努力工作,甚至不惜加班加点。第二,私有财产的出现以及市场化机制的实行,导致人们通过市场来获取财富的动机产生,并不断加强。市场化为人们的财富梦创造了条件,人们起早贪黑地干活获得了回报,那就是财富的增加。第三,在市场化过程中,人们的努力与能力不但带来物质回报,而且由于人们的努力程度不同,能力有异,人们之间在财富上显示出差距。财富成为地位象征的符号意义。以此为契机,社会攀比机制形成。为了在社会攀比中取胜或不至于太过失败,人们不得不努力工作,包括透支休闲时间。第四,人们在生活标准上的你追我赶,导致了社会的平均生活标准不断提高。昔日被当做是奢侈品的东西,今天成为必需品。原来是少数精英人士的消费生活方式的内容,今天变成了大众化生活水平。可见,市场与社会的双重力量的联动,导致劳动力再生产的成本不断提高。例如,在1970年代,女性择偶时,男性是否拥有住房并不是女性最关注的问题。但是,在今天,男性是否拥有住房成为女性择偶的一个非常关键的考虑因素。上升了的生活标准一旦被大众理所当然化了,就变成了劳动力再生产的必要成本。许多男性到了谈婚论娶的年龄,因为没有住房,自认为没有资格娶老婆,便不敢进入婚姻市场。“剩男”的出现,除了人口性别比失衡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劳动力再生产成本提高的缘故;而“剩女”的出现,则是因为能承担白领女性所要求的劳动力再生产成本的男性在数量上出现了短缺。

  不过,在中国,市场与社会的联动只能部分地解释劳动力再生产的成本。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劳动力再生产成本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权力所决定的。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权力的作用,在于致力于降低劳动力再生产的成本。例如,通过统购统销所获得的国家对农副产品的定价权,来压低农副产品的价格,从而使得城镇职工的低工资制得以实行。与此同时,国家通过提供免费的社会保障与福利来保证领取低工资的城镇职工能顺利实现劳动力的再生产。然而,到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期,国家却从两个方面加大了城镇居民的劳动力再生产的负担。

  第一,社会保障与福利体制的改革。在现代国家,劳动力再生产成本的负担分为两个组成部分:一个是由私人承担的部分,另外一个是由再分配机构(政府)承担的部分。社会保障与福利就是政府(再分配机构)所提供的、用于维持居民劳动力再生产的一部分成本。例如,在英国,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工人的工资与城市住房价格发生了脱节,劳动力再生产难以为继。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推出了保障性住房,以弥补工人工资的不足,保证工人的劳动力再生产得以完成。我国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期推行社会保障与福利的改革,却是反其道而行之。在缺乏制度来保证工资劳动者的收入以合理的速度增长的同时,政府却削减了为维持居民的劳动力再生产所必须的、理应由再分配体制来承担的必要成本。纳税人交给政府的税收中,用于社会保障与福利的比例过少。居民交税,是因为国家需要进行再分配。再分配资源中的很大一部分应该用于降低居民的劳动力再生产的成本。但是,在中国的发展模式中,纳税人却没有从再分配过程中得到足够的社会服务和回报,其中一个回报就是必要的社会保障与福利水平。政府在社会保障与福利上的投入不足,意味着把本应通过再分配过程(公共财政)来负担的劳动力再生产的一部分成本转嫁给居民来负担。

  第二,“土地财政”与住房价格的持续飙升。2001年我国开始实行严格的土地出让制度,土地出让价格随即开始一路上升,随之而来的是商品房价格的持续飙升。尽管从2003年起国家就对住房市场进行了宏观调控,但几乎所有的调控都未能遏制住房价上升的趋势。调控难以遏制房价,不但是源于调控政策的治标不治本,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源于地方政府的不配合。之所以地方政府不配合,主要是由于地方政府在住房市场上的目标与中央政府在住房调控上的目标发生了一定的冲突。自从1994年的财政分权以来,地方政府一直苦于其“财权”(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与“事权”(地方政府所承担的公共事务和责任)的不匹配(“事权”高于“财权”)。2000年代以后,地方政府在土地出让上的收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这个问题。人们把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的收入的依赖叫做“土地财政”。由于政府垄断了土地的供应,因此,从地方政府的立场看,商品房价格越高,土地出让的收入就越多。它们有着推高住房价格的动机和能力(例如,在房价下跌时减少土地供应量)。此外,货币政策所导致的通货膨胀,以及股市等证券投资市场的不完善,也使得人们对选择购买住房来防止货币收入贬值有着强烈的偏好。于是,从2003年到2013年,城市住房价格翻了几番。这意味着,住房作为劳动力再生产的必要成本中的核心部分,比重大大提高了。而保障房的短缺、“小产权房”的不合法以及租房市场的不规范,又使得人们不得不进入价格居高不下的商品房市场。对大部分人而言,除了承受高价住房以外,似乎没有别的更好的选择。

  由于住房成为劳动力再生产的必要成本,而且也由于“土地财政”等制度环境助推商品房的价格上升,使得没有购买或已经购买了商品房却背上债务的人不得不拼命工作。对于已经购买了商品房的人来说,20年或30年的分期付款(“按揭”)构成了他们的一个持久的经济约束。这一约束意味着,一旦购房者失去收入,将可能陷入家庭经济破产。因此,为了保证收入,就要保证不失业。而为了不失业,就要更多地迎合老板的要求,其中包括加班加点,延长工作时间,牺牲休闲时间,甚至一旦老板有要求,就是下了班也可以随叫随到。对于没有购房的人来说,由于购房需要一笔“首付”(在购房时一次性交齐的费用,一般占商品房价格的20%),为了尽快积攒足够的“首付”,他们也不得不努力打拼。在高房价和自由时间的选择上,他们选择放弃自由时间,延长工作时间,以便挣更多的钱来购房或还贷。由此可见,在中国,时间荒是一种结构性的现象。它是城市居民的劳动力再生产成本过高与平均收入水平偏低的矛盾的产物。

  不过,必须承认,劳动力再生产成本驱动的时间荒理论也有局限。第一,许多中产阶层成员的收入足以应付劳动力再生产成本,他们也在消费主义的竞赛中胜出,但他们的工作的脚步依然歇不下来,这是为什么?第二,对中国的许多民营企业的老板,甚至包括国企的管理层来说,本可以自己决定自己的工作时间,但他们往往是给自己的工作时间加码,延长自己的工作时间,而不是缩短自己的工作时间。这又是为什么?我认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从制度的角度来回答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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