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从中国妇女“四大”到“十大”,妇女运动方针不断调整和改革,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到经济建设与政治路线的紧密结合,从依靠国家政权力量到国家政权力量与提高妇女素质相结合,妇女运动的政策目标越来越规范化、具体化,越来越注重其实践性。妇女运动方针的转变对妇联的工作指导方针、工作方式、工作机制及工作格局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建立社会化、开放式的工作格局,建立妇女运动的长效发展机制成为其后一个很长时期妇女运动的必然趋势。
关键词:改革开放新时期;妇女运动;方针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王冬梅,中国农业大学,北京 100193 王冬梅,女,中国农业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学院近现代历史系副教授。
【内容提要】从中国妇女“四大”到“十大”,妇女运动方针不断调整和改革,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到经济建设与政治路线的紧密结合,从依靠国家政权力量到国家政权力量与提高妇女素质相结合,妇女运动的政策目标越来越规范化、具体化,越来越注重其实践性。妇女运动方针的转变对妇联的工作指导方针、工作方式、工作机制及工作格局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建立社会化、开放式的工作格局,建立妇女运动的长效发展机制成为其后一个很长时期妇女运动的必然趋势。
【关 键 词】改革开放新时期;妇女运动;方针
[中图分类号]C913.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838(2014)01-0059-017
一、改革开放新时期妇女运动方针演变的阶段及历史背景
新时期妇女运动方针从中国妇女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简称妇女“四大”)到中国妇女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简称妇女“十大”)大致经历了4个阶段:
(一)1978年9月妇女“四大”到1983年9月妇女“五大”
妇女“四大”是在党和国家的工作处于徘徊前进状态的历史时期召开的,当时揭批“四人帮”的斗争取得了伟大的胜利,1977年8月中共十一大提出“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任务,随后召开的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也提出:“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强国”。但同时,党的一些领导人仍坚持“两个凡是”的方针,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指导理论”,这给人们的思想造成了一些混乱,使人们很难从“文革”的灾难中彻底解脱出来。妇女“四大”就是在这种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召开的,它揭批了“四人帮”对妇联执行“修正主义黑线”的污蔑,提出“四个现代化需要妇女,妇女需要四个现代化”的工作方针,把妇联的工作重心转移到以生产为中心的轨道上来。但由于当时特殊历史时期的限制,这种转变不彻底,报告内容中还有在“三大革命运动第一线立新功”等一些较“左”的提法,带有一些“左”的思想和倾向。
妇女“四大”后不久,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经过全面拨乱反正,中国实现了政治稳定,改革开放开始起步,党和国家领导人日益关心妇女工作和儿童工作,并要求从妇女、儿童的切身需要和切实利益出发开展这一工作。1979年9月29日,叶剑英《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工会、青年团、妇联等团体是广大群众的重要代表,一定要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工作,……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同时一定要坚决维护自己所代表的群众的利益……”1981年2月2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在第81次会议上指出:“全国妇联应把抚育、培养、教育三亿以上的儿童和少年作为自己的工作重点。”按照中央的指示,1981年全国妇联领导人先后赴华东、东北、云南等地调查了解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后基层妇女工作的情况,农村儿童入学情况及家庭、婚姻等方面的问题;1982年她们在北京月坛街道调查低年级小学生吃午饭难和婴幼儿入托难等问题,真正深入群众,为妇女、儿童服务。妇联越来越成为代表妇女利益,保护和教育儿童的有权威的群众团体。1983年3月,党中央书记处从妇女群众和妇女运动的实际出发,确定妇女工作的方针和任务是:“坚决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抚育、培养儿童少年的健康成长,充分发挥妇女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中的重大作用”。同年9月召开的妇女“五大”坚持这一方针。
(二)1983年9月妇女“五大”到1988年9月妇女“六大”
自1982年中共十二大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局面全面展开。改革的重点从农村向城市转移,农村改革从1984年前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转变到农村经济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乡镇企业迅速发展;城市主要进行了国有企业改革、价格和所有制结构方面的改革;同时,在4个经济特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放14个沿海城市。在改革开放各方面工作全面推进的情况下,党中央进一步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中共十三大系统阐述了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标志着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日趋成熟。
这种新形势既为妇女提供了参与改革的机会,也对妇女自身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如何维护妇女权益,提高妇女素质,以充分发挥妇女在改革开放中的作用,成为这一时期妇女运动的主题。1984年3月,《全国妇联1984年工作要点》明确指出,“要抓好自尊、自爱、自重、自强的‘四自’教育,继续进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1988年9月妇女“六大”强调指出:“必须围绕经济建设开展妇女运动,从社会发展中求妇女解放”,号召广大妇女全面提高自身素质,提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方针。这是自妇女“五大”后,妇女运动方针的进一步发展。
(三)1988年9月妇女“六大”到1998年8月妇女“八大”
中共十三大后,1988年9月至1991年底,中国经历了一个治理整顿的特殊时期,同时也经受住了1989年“北京政治风波”和苏联、东欧剧变的严峻考验。以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和中共十四大为标志,中国历史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沿海、沿江、沿边的大开放格局的形成,使得经济和科技竞争日益激烈,科学技术成为第一生产力。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适应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全国妇联联合其他部门在农村和城镇妇女中分别开展了“双学双比”和“巾帼建功”等特色活动,大力推动妇女参与改革开放,坚决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1993年9月,中国妇女“七大”提出了新时期妇女运动的方针:“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广泛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大力提高妇女素质,依法维护妇女权益,全面提高妇女地位,以行动谋求平等和发展。”妇女“七大”后不久,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及95北京非政府组织妇女论坛在中国成功召开,会议通过了《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这一时期,各级妇联大力推动《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等的贯彻和实施;深入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巾帼创业”等活动,妇女全方位投入改革和建设。1998年8月,妇女“八大”进一步明确了妇女运动的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弘扬‘四有’、‘四自’精神,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全面参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促进妇女的发展,为实现我国跨世纪的宏伟目标作贡献。”
(四)1998年8月妇女“八大”到2008年10月妇女“十大”
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后,党领导全国人民成功克服了东南亚的金融危机,加快以国有企业为重点的各项改革,成功把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推进到了21世纪。进入新世纪,世界经济、政治格局处于广泛而深刻的调整之中。中国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机遇也前所未有。党中央在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方面的战略目标,这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为完成这一任务,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妇女和妇联工作,不断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各级妇联组织也紧紧围绕全党全国工作大局,认真探索新形势下妇女发展和妇联工作的规律。妇女工作方针中提出注重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实施,注重社会发展和妇女自身发展的和谐统一,妇联的工作方式、工作机制等发生了很大变化,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03年8月,妇女“九大”提出“在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前提下,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动员妇女参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实现妇女的进步与发展。2008年10月,妇女“十大”提出未来5年妇联工作的总体要求,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统筹发展、依法维权,注重夯实基础、优化环境,大力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更大的贡献”。可见,妇女运动方针或指导思想演变的4个阶段始终以党和国家的大局为中心,随着党和国家工作重点的转移而转移,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潮中寻求自身的发展和进步,寻求国家利益和妇女自身利益的统一。
二、新时期妇女运动方针演变的表现及主要特征
(一)主要表现
妇女“四大”提出了“四个现代化需要妇女,妇女需要四个现代化”的方针,凸显了国家和集体利益的重要性,妇女“五大”则鲜明地指出:“坚决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两者对比,显示了党和国家妇女运动指导思想出发点的变化,从注重国家和集体利益需求为出发点,到注重妇女自身利益需求为出发点,这是一个重大的改变。
妇女“六大”方针相对于妇女“五大”有两个重要改变:其一,明确提出“围绕经济建设开展妇女运动,从社会发展中求妇女解放”,寻求妇女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的统一;其二,首次在妇女运动中提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口号,这一口号凸显了妇女群众在妇女解放运动中的主体地位。
妇女“七大”和妇女“八大”方针相对于以前,的历次代表大会,其指导思想更加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为妇女运动的根本指导思想。同时,妇女“七大”和妇女“八大”方针也较完整地提出了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与妇女自身发展的统一。
妇女“九大”和妇女“十大”则在前两次妇女代表大会的基础上突出了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更注重从“两法”“两纲”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的角度,切实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注重夯实基础,优化环境;其二,更注重妇女在改革开放中的全方位参与和妇女自身的全方位发展。
(二)新时期妇女运动方针演变的主要特征
其一,妇女运动方针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演变到经济建设与政治路线的紧密结合。
妇女“六大”以前,妇女运动的方针主要提到“四个现代化”“经济建设”等,当时改革开放还处在起步阶段,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还刚刚开始,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和路线。自妇女“七大”开始,党逐步提出并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为妇女“七大”后中国妇女解放运动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指导思想。
其二,从依靠国家政权力量开展妇女运动演变到依靠国家政权力量与提高妇女自身素质相结合。
新时期妇女运动始终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紧密相连,妇女在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断寻求自身的发展和解放,国家成为推动妇女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建设,保护妇女权益,贯彻和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重要外部力量和动力机制。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经济增长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这种严酷的现实对于在文化、教育整体方面处于弱势的妇女群体极为不利,助长了一些妇女自轻自贱、妄自菲薄、依附别人的心理,封建主义和资产阶级的腐朽道德和腐化堕落现象开始在社会上出现,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妇女“六大”鲜明地提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口号,认识到妇女是决定自身命运的基本力量,也是决定妇女运动发展的基本力量。因此,妇女“六大”以后,党在妇女运动中既注重运用国家政权的力量,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施,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更注重提高妇女自身素质,从内外两方面共同推动妇女运动的发展。
其三,妇女运动的政策目标越来越规范化、具体化,越来越注重其实践性。
国家1991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06年重新修订),1992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05年重新修订),两部法律对妇女和未成年人在政治、文化教育、劳动、人身等方面的权益都有了具体的规定,成为保护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法律武器;同时《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及2001~2010)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1991~1999及2001~2010)对妇女、儿童各方面的发展目标做出了具体规定,并建立了实施纲要的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和联络员工作制度。“两法”“两纲”的颁布实施明确具体地提出了不同时期妇女和儿童发展的目标体系和指标体系,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推动了妇女事业的发展。妇女维权工作实践也实现了突破,建立了几千个维权中心,并全方位建立了妇联维权工作机制。另外,1990年代后,国家还不断推进男女平等的保障机制,政策支持体系、组织机构体系等不断健全,全社会支持妇女发展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可见,妇女运动方针在改革开放后的30多年中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国家利益与妇女自身利益的统一,社会发展与个人发展的统一,依靠国家政权力量,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与提高妇女素质的统一等等成为这些年来妇女运动方针演变的主要趋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