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本质属性和基本内涵,阐述了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渠道程序,对新形势下开展协商民主作出全面部署。协商民主在中国的理论建构和政治实践内涵充分证明,这一民主形式具有显著的中国特色:首先,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有组织、有程序、有协调的民主政治的丰富实践,党的领导始终是协商民主有序发展的前提和核心保障。互联网兴起与协商民主的新走向在新时期协商民主的发展中,一个重要方面是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在社会领域里运用对话的、协商的民主方式去解决各种矛盾和冲突,这就将协商的场域拓宽到社会领域。
关键词:协商民主;互联网;网络;政治;民主协商;媒体;民众;发展;实践;民主形式
作者简介:
束赟:当协商民主遇到互联网,将会发生什么
在我国政治领域,协商民主无疑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近些年,协商民主的话题热度也比较高。然而,尽管现实生活中不少人对协商民主有浓厚的兴趣,但对究竟什么是协商民主还并不十分了解。那么,协商民主是怎样一种民主形式?互联网时代,协商民主在我国又将呈现出哪些新的发展态势和走向?
协商民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形式
协商民主理论最初兴起于西方。在这一理论看来,选举民主目的在于,以选举的方式聚合民众对领袖、政党或政策的偏好,协商民主则更加注重偏好的形成过程。协商民主的前提,是认为政治偏好不应该被简单制定,而应该关注其聚合机制。一般认为,1980年,美国克莱蒙特大学政治学教授约瑟夫?毕塞特在《协商民主:共和政府的多数原则》一文中使用的“协商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是这个概念在西方学术界中的首次运用,毕塞特用这个概念来说明只有在对共同体长久、总体的利益进行集体协商之后,才能合理地制定公共政策。20世纪90年代后,更多西方学者开始关注协商民主,罗尔斯、吉登斯等人都是协商民主的积极倡导者。2001年,法兰克福学派著名学者哈贝马斯来华做题为“民主的三种规范模式”的演讲,介绍了西方的协商民主理论,在中国学界曾产生一定的影响。
西方的协商民主与我国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Socialist Consultative Democracy)概念有一定的关联,但并非一致。有学者认为,西方的“Deliberative Democracy”更适合译为“审议民主”而非“协商民主”。因此,在考察协商民主这一概念的演进时,必须注重中国协商民主概念以及实践产生的内在逻辑。
在中国,协商民主的形式在民主革命时期就已孕育,革命时期中共与民主党派的联合被视作我国协商民主的发端。到了20世纪中叶,协商民主原则在制度层面得以巩固。新中国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载体,建立起了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协商民主特点被概括为“事先协商”、“有效协商”、“妥协性协商”,协商的原则被概括为“平等相待、民主协商”和“求同存异,兼容并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