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财政部近日发布《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以规范和加强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此次国家艺术基金成立,是艺术行业资助机制的一大改革硕果,正有力地激发着全社会文化的创造力。
关键词:艺术基金;园丁;百花齐放;艺术;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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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近日发布《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以规范和加强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办法》明确,艺术基金的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艺术基金组织管理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的统一规定。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开支标准,报财政部备案。艺术基金支出应当实行政府采购的,按照国家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据了解,到2015年底,国家艺术基金投入总额将达到20亿元。
个人艺术创作的“雪中炭”
通过“基金制”推动艺术创作发展的管理方式,已经获得了文艺界的普遍认同。对于广大艺术创作者来讲,国家艺术基金更是雪中送炭。合理的资金支持确实是艺术存在与发展的重要理由之一。这一点,在国家艺术基金的章程文件中有明确阐述:“国家艺术基金重点围绕创作生产、宣传推广、征集收藏和人才培养四大方向进行资助,其中艺术创作是基金支持的重点。”
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主任韩子勇表示,艺术基金的来源,主要是中央财政拨款,此外也接受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捐赠。文化部艺术司原巡视员姚欣认为,成立国家艺术基金的一个重要意义就在于它打破了原有的“分级管理、分灶吃饭”的文化资金投入模式,体现了政府从办文化向管文化的转变。财政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余蔚平也表示,传统管理模式以财政直接资助和政府部门管理文化经费为基本特点,存在着文化投入分散、缺位和越位并存,资金管理链条长、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国家艺术基金的成立有利于实现管办分离,突破条块分割、部门林立等传统文化体制的弊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文化部财务司司长赵雯说,“在资金来源上,国家艺术基金既发挥国家财政资金的主导作用,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也接受社会捐赠,为社会资金资助文化发展提供新的开放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