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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警惕“朋友圈”中的媚俗营销
2014年09月16日 00:0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向 炜 字号

内容摘要:应该清醒认识到,诸如此类的营销策划现已泛滥成灾,成为一种视觉上的污染,如果我们再大肆转发,必然会进一步助长此风蔓延,不经意间成为虚假宣传甚至谣言的帮凶。

关键词:营销;朋友;警惕;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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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媒体融合的时代背景下,微信以其丰富、强大的功能赢得了诸多用户的青睐,成为个人社交及信息传播的重要工具。一些人也便打起了用微信生财的主意,“巧”借微信平台进行炒作、营销。一些信息中常常嵌套着不合时宜的宣传推广字句,令人防不胜防,又烦不胜烦。

  最近一段时间,朋友圈里就有这么几条信息在传播扩散。譬如,“千万不要来XX,我是认真的!”大意是来到这个地方,就会被迷住,再也舍不得离开。极端的言说方式,一惊一乍的表达句式,让人忍不住点击后大呼上当。另一种常见套路,是某某地方“出大事了”。猛一瞧,吓一跳,以为真发生了什么突发事件,定睛一看,其实后面紧跟的却是某家美容院的折扣广告,限制转发多少条,可以到店拿到一些奖励之类。不禁要问,就这点儿事,非要故作玄虚吗?

  市场经济,特别是互联网时代,注意力也是宝贵资源。借助新媒体平台,对产品、品牌进行推广与宣传,本无可厚非。但为博取关注,采取“标题党”的方式,利用微信朋友圈大兴媚俗宣传之风,则十分不可取。这虽然达到了吸引眼球的商业目的,但与消费者的需求搭不上界,与诚信为本的商业道德相违背,仅仅是依靠媚俗消耗消费者的好奇心,不仅有损社会风尚,而且会破坏产品形象,纵然能引得一时关注,但绝非长久之计。

  微信营销既是商业行为,也是文化行为。如果在营销推广过程中只考虑刺激公众神经而丢弃社会责任,其结果不仅达不到预想的宣传效果,反而极有可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损害自身信誉,最终得不偿失。而一旦逾越了法律界限、搞恶意营销,还要接受惩处,付出应有代价。已有不少教训在前,如果把媚俗作为掘金利器,商家最终只能走向死胡同。

  新媒体时代,小小指尖上的每一次点赞、转发或评论,都意味着沉甸甸的责任。对微友而言,接触类似信息时,也应保持清醒头脑、葆有怀疑精神。对类似缺乏实质创意的套用宣传、媚俗策划甚至虚假信息,提高警惕、注意甄别,才能不推波助澜、落入陷阱。应该清醒认识到,诸如此类的营销策划现已泛滥成灾,成为一种视觉上的污染,如果我们再大肆转发,必然会进一步助长此风蔓延,不经意间成为虚假宣传甚至谣言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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