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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休克疗法遏电视广告乱象叫好
2014年01月10日 14:10 来源:《中国艺术报》2014年1月10日 作者:徐刚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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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播出电视购物广告时长超20分钟,严重违反有关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1月8日决定暂停新疆兵团卫视所有商业广告播出15日、暂停四川卫视商业广告播出7日。一有违规就暂停

  所有商业广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年开出的第一张罚单不可谓不重。但对于规范电视商业广告和净化收视环境而言,这种重罚的确很有必要。

  《关于进一步加强卫视频道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后,全国各级卫视频道执行情况总体良好,电视购物短片广告播出秩序明显好转。但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三令五申和多次责令整改的情况下,两家卫视频道仍置若罔闻,截至1月6日凌晨还在违规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对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作出上述处罚,可谓顺应民心民意,符合观众的整体利益。

  电视不可能完全没有广告,但广告太多、播出时间太长,尤其是那些反复播出的电视购物广告,对观众就成了一种“摧残” 。当然,观众有看与不看广告的选择权,但却无法控制电视是否播出和播出时长。另一方面,电视台自然希望广告越多越好,播出时间越长越好,因为广告是电视台的重要收入来源。这种情况下,如何平衡观众的需求与电视台之间的利益就显得至关重要。规范卫视频道电视购物短片广告播出秩序,事关媒体公信力,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如今的电视广告虽然很多,但拍摄水准却良莠不齐,有很多电视广告显得相当业余甚至低俗。尤其是像上述两家卫视播出的“鬼谷子下山大罐” 、“香薰睡眠宝” 、“中华玉兔登月紫砂壶”等电视购物广告,且不说时长违反规定,就广告内容来说,明眼人一看就有夸大宣传的嫌疑,这种商业广告不仅带有一定的欺骗性,而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有关部门对此果断出击,作出处罚,以儆效尤,这种休克疗法在今后整治电视广告乱象中值得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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