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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信仰、语言游戏及公共讨论
2014年11月14日 14:16 来源:《太平洋学报》2009年02期 作者:戴耀廷 字号

内容摘要:在一个多元化社会生活的人会用两套语言,第一语言即作为公民用的公共语言;第二语言即作为个人其本身群体交往的语言,一个人的宗教语言可以是这个人的第二语言。要以公共语言的词语来言说宗教语言,我们就要仔细审视宗教语言和宗教信仰。与宗教语言有关的元素包括一个关于人神关系的属灵向度、一个关于群体价值的社会向度,以及一个关于个人素质的个人向度。虽然大部分关于宗教的讨论都会包含此三个向度,但也不能一概而论;长远策略是把宗教语言中的社会价值和个人素质加进公共语言中。

关键词:宗教信仰;;宗教语言;;语言游戏;;公共讨论

作者简介:

  【摘要】 在一个多元化社会生活的人会用两套语言,第一语言即作为公民用的公共语言;第二语言即作为个人其本身群体交往的语言,一个人的宗教语言可以是这个人的第二语言。要以公共语言的词语来言说宗教语言,我们就要仔细审视宗教语言和宗教信仰。与宗教语言有关的元素包括一个关于人神关系的属灵向度、一个关于群体价值的社会向度,以及一个关于个人素质的个人向度。虽然大部分关于宗教的讨论都会包含此三个向度,但也不能一概而论;长远策略是把宗教语言中的社会价值和个人素质加进公共语言中。

  【关键词】 宗教信仰; 宗教语言; 语言游戏; 公共讨论;

  【作者机构】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

  一、引言

  自从John Rawls提出公共理性①的概念后,就引来不少的注意。②很多论者已把公共理由/非公共理由/世俗理由/宗教理由用于公共政策/宪政基础,对公民有强制性影响的法律的不同立场撰写文章。

  Greenawalt精简地总结了这些不同的立场,它们可按主题来分类。其一是按提出原因者(个别人士或公职人士),其二是按提出原因的处境(基于政治决定的基础或基于公共讨论的表述)。③在下表中,笔者把除了John Rawls外,一些主要论者就这些议题所提出的立场开列出来,这些论者包括Robert Audi,④Michael Perry⑤和Kent Greenawall。⑥

  在本文中,笔者会用“理据”来论及厘订公共决定的基础,以“语言”来论及公共讨论的表述。笔者亦会就选取的理据及语言的“公共”和“宗教”本质作出区分,本文中有关公共讨论的主题亦会只限于对市民大众有强制性影响的法律制定,而公共讨论的场所是个有合理多元化社会(例如香港、美国或其他相类似的多元化社会)。

  在此讨论中,最少有八种不同的立场:(1)公职人士应该根据公共理据作为政治决策的基础。(2)公职人士可以根据宗教理据作为政治决策的基础。(3)公职人士应该以公共语言在公共讨论中提出论据。(4)公职人士可以以公共语言在公共讨论中提出论据。(5)私人市民应该根据公共理据作为政治决策的基础。(6)私人市民可以根据宗教理据作为政治决策的基础。(7)私人市民应该以公共语言在公共讨论中提出论据。(8)私人市民可以以公共语言在公共讨论中提出论据。在每一种立场中会有不同的情况⑦和变化⑧。

  然而,本文的目的并非讨论宗教人士应采纳哪种立场。笔者只假定,即使是持私人市民可以用宗教语言来提出公共讨论的论据的人,从策略考虑来说,⑨宗教人士还是可以选择以公共语言而非宗教语言来提出公共讨论的论据。本文的焦点是研究一个有宗教信仰的私人市民在制订强制性的法律时如何运用公共语言来参与一个公共讨论,以达到既能参与公共讨论,又能够不致过分妥协其宗教信仰立场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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