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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院首次公示减刑案 陆俊被建议减刑1年
2014年06月12日 21:30 来源:新华网  作者:涂铭 字号

内容摘要: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0日起对受理的43件减刑案件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进行了公示,这在北京市法院尚属首次。

关键词:减刑;公示;北京市;减刑案件;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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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12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0日起对受理的43件减刑案件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进行了公示,这在北京市法院尚属首次。前足球裁判陆俊被建议减刑1年也在此次公示之列。

  按照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的要求,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在立案后5日内将执行机关报请减刑、假释的建议书等材料依法向社会公示。

  据介绍,北京市二中院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紧密部署,多方协调,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于6月10日对司法部燕城监狱报送的43件减刑案件进行了公示。此次公示的43件减刑案件共涉及服刑罪犯43人,涵盖盗窃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诈骗罪、强奸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等11项罪名。

  此次公示的43件减刑案件,包括前国家级足球裁判陆俊减刑案。在此前的足坛“反赌扫黑”风暴中,陆俊因吹“黑哨”于2012年2月16日被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根据公示信息,陆俊现在司法部燕城监狱服刑,2014年6月5日,刑罚执行机关以陆俊获得5次表扬、1次单项表扬为由,建议将其刑期减去1年。

  据法院介绍,按照法律规定,公示期间如未收到对服刑人员异议,法院将依法审理是否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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