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备受关注的《广州市公园条例(草案)》(简称《草案》)正在征求社会意见。
关键词:噪音;公园;乐观;立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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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广州市公园条例(草案)》(简称《草案》)正在征求社会意见。对比上一轮的征求意见稿,草案新增诸多规定:晚上10时至次日7时禁止使用乐器或扬声设备开展健身娱乐活动;私家车等社会车辆统统禁入公园,否则最高可罚1000元;公办公园禁止租给培训、教学等机构。
《草案》保留了征求意见稿中公园功能分区的规定,即公园管理机构应结合公园主要功能和游人需求,在公园内划定安静休憩、健身、娱乐等功能区域,具体技术指引由市园林部门制定。实际上,这是对公园设计理念的一个官方修正。因为公园目前对噪音的管理无力,既与其规划布局有关,也与其服务对象有关。
许多新建的公园或者公园新开区域,往往追求楼盘式的豪华:大面积的广场、大范围的铺装。结果这些地方很自然成了汇聚大量人群的最佳场地。声音是无边界的,也不会去分区的。在声浪叠加的效应下,一个区域的节奏噪音就足以传遍公园,令宁静优雅的公园变味为喧哗兴奋的乐园。回头看看传统的园林设计,很少有大片空白地。再通过多层次的植被和分区,营造出曲径通幽的意境,这才是公园区别于闹市的价值所在。如今为歌舞娱乐提供了场地便利,又要大家听指挥降低声音,本身就勉为其难,除非公园能用园林把广场重新填满。
难以管理的原因,除了因为声浪是不分区的,还因为噪音制造者和受害者都是可爱的市民,公园噪音就是“内部矛盾”,是权利边界问题。它不会像工地噪音、汽车噪音那样会引发毫无异议的一致反对。如果10个人里有6个人都是抽烟的,要让6个人主动禁烟,以保护其余4个人的权利,这需要极高的权利意识。如今人们连练习太极拳都要开大音量伴奏,到公园就是为了去歌舞,这种群体比例甚至让公园的本性都发生了裂变。可见对公园噪音管理,工作人员不是没干过,但它并非用测音仪就能搞定的,它遭遇的完全就是一种亚文化抵抗。至于“1000元罚款”,这基本是对当前治理能力的一个挑战。
声浪无形,考验管理人员有多大的监管耐心和成本投入。这需要一个非常漫长的时期才可能扭转,且一旦放松,音量随时反弹。比声浪更无形的,是大量说不清的“公共机构”借壳停留在公园里,它们会通过如某办公室、某园林公司、某画廊之类的面目现身,甚至连招牌也不挂。草案对已存在且与公园功能无关的设施,只是要求“限期拆除或者整改”,这更让许多隐性的违法违规状况长期存在,这更不可能通过公园自我管理来肃清,得靠公众监督和媒体曝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