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大城管”不是“处罚权多”,城管不在于“大”而在于“人”。
关键词:城管;处罚;协管员;南京;城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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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城管”改革正在进行中,城管部门将进一步“扩权”。昨天,记者从南京市政府法制办了解到,南京将制定《南京市城市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方案》 ,建立“大城管”执法体系,拟将市文广新、旅游、园林、规划、公安交管5个部门共33项处罚权全部划归城管局,目前已上报待批。(10月17日《现代快报》)
“大城管” 这个词这几年很常见,“大城管”成为趋势似乎是必然的,实际上,南京实施“大城管”还算是迟的。武汉、漳州市等地早就实施了。武汉还出台了中国内地首部“大城管”法规——《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于201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城市管理范围、细化城市管理标准。
随着各大城市建设框架的不断拉大,给城市管理带来了不少麻烦,从现实来看,大城建也的确需要“大城管”制度。然而,“大城管”绝不是由市长挂帅,集合原先分散的处罚权。在我看来,“大城管”的关键在于人。
在实施“大城管”之前的城管可算是“小城管”,城管的形象在公众心目中是不太“正”的,连城管自己都不敢承认自己是城管,而且城管自身更是存在着诸多问题,从“小城管”变身为“大城管”,城管数量和素质跟得上吗?在今年5月前,南京全市在编城管执法人员1561人,今年5月城管部门又公开招聘794名城管执法人员,扩充队伍。即便是如此,恐怕也是不够的。据了解,南京玄武区新街口中队管辖的区域是全市的脸面,任务重。中队有15名执法队员,协管员六七十人,这么多人管新街口56条街巷,8000多家沿街商铺、单位,85个老旧小区,光辖区内的流动人口每天就达40万人次。以协管员占重要力量的城管能撑起“大城管”?
这边城管人手不够,那边却是处罚权不断增加,集中处罚权将达到163项。谁都知道,那些协管员是不能执行处罚的,而处罚是要有法律依据的,并且执法人员要精通相关法律,要吃透各部条例。毫无疑问,现在的城管素质并不怎样,却要让其承担起那么多处罚权,能保证不出错吗?
既然要实施“大城管”,那么首先要解决城管人员的问题,处罚权从各职能部门分离出来,相关人员也应该分离。处罚权到了城管,人员也可以到城管。既然实施“大城管”,就需要和“大城管”相匹配的高素质员工,而不应多由协管员来执法。在数量、质量上有了保证之后,还要依法执法,既需要解决依法设立城管的问题,也要解决依法规范城管、依法制约和监督城管的问题。换言之,就是让城管的所有工作都运行在法律的轨道上。现在的城管用一个词概括就是“乱”:“娘家”乱、没有总的规范法规、主管单位乱……城管给公众的印象是一群“乌龙之群”,不足以承担起“大城管”的大责任。
“大城管”不是“处罚权多”,城管不在于“大”而在于“人”。(王军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