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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剑指国企 揭露“亲缘经商腐败”四大手法
2015年05月19日 09:28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国企领导采取委托代理、合作经营等方式,将国企盈利业务安排配偶、子女等亲属开办的企业经营,巨额国有资产收益被蚕食。

关键词:国企;经商;中纪委;亲缘;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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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得道 家属发财 中纪委剑指国企“亲缘经商腐败”

 

新华社发

  近日,2014年中央巡视组第三轮专项巡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国企领导采取委托代理、合作经营等方式,将国企盈利业务安排配偶、子女等亲属开办的企业经营,巨额国有资产收益被蚕食。此外,还有国企领导干脆直接安排亲属开办企业,用于转移甚至“洗白”其贪腐所得。

  现象

  “靠船吃船”

  “中海运一些领导人员及亲友和特定关系人围绕航运业务开办关联公司进行利益输送,‘靠船吃船’问题突出”“中石化有的领导人员亲属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通过承揽中石化业务进行关联交易谋利”……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成为这些被巡视央企的普遍性问题,有央企被巡视组毫不客气地指出,“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愈演愈烈”。

  据中纪委通报,针对领导亲属经商办企业,中国联通相关人员注销企业21个、转让企业63个、退出股份16个、辞去高管职务8个、终止业务往来85个;中船集团通过初步审核,共有211名各级领导的亲属经商办企业,其中5人的亲属所办企业与其本人所属单位有业务往来和关联交易,个人申报涉及合同总金额18736万元。

  上有政策

  中办国办2009年7月印发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明确提出企业领导人员不得将国有资产委托、租赁、承包给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不得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等系列禁令,并要求国企领导应按年度报告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并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中纪委及各地纪委也多次在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廉洁自律的规定中对家属和亲友经商提出了禁令。

  下有对策

  据记者调查,不少地区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多次开展过以自查自纠、随机抽查为主的专项清理。但由于领导干部亲属经商相对隐蔽,若非主动报告很难查明;企业知情人士往往也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认为国企的钱给谁赚都是赚,不愿或不敢给领导“找别扭”。

  日前被查处的贵州电网公司原副巡视员王和,在2012年至2014年间默许其儿子开办的公司在电网所属企业承揽业务谋取利益。王和在2013年和2014年按要求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中,均隐瞒了儿子经商办企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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