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因为12年前欠债一千多万,涉案企业的房产被法院查封。被查封房产的涉案企业珠海前山工业集团负责人认为,其遭查封的房产到现在已经估值超过两亿元,远远高于其应该清偿的债务。
关键词:查封;房产;执行;欠债;和合
作者简介:
昔日欠债千万元,房产遭查封
十年升值或过亿,此案如何了
因为12年前欠债一千多万,涉案企业的房产被法院查封。8年前,相关债权债务主体又发生了变化。但是十多年过去了,不变的是该案仍未执结。被查封房产的涉案企业珠海前山工业集团负责人认为,其遭查封的房产到现在已经估值超过两亿元,远远高于其应该清偿的债务。但是,十多年来,债务双方既没有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当地相关法院也未能执结案件,因此该企业认为案件在执行中存在问题。为此,珠海前山工业集团负责人不久前在网上以“一份穿越时空的判决书”为题,实名举报了这一案件,还向广东省高院两度申请复议。
两周前,广东省高院已再次受理该案。目前,珠海市检察院也已主动介入对该案进行监督。
在这宗陈年旧案当了而未了背后,到底有些什么纠结呢?
连续十年查封却未执行
据涉案企业珠海前山工业集团负责人何贵称,该执行案源于2003年后前工集团改制后与银行之间的欠贷纠纷,2004年珠海中院判决前工集团欠农业银行前山支行2000多万元。
2005年,前工集团因未能偿债,珠海中院根据农行前山支行的申请,执行“(2005)珠中法执字第385号裁定”,相继查封了前山工业集团名下前工大厦、田德花园数十个商铺,以及上冲工业区食堂、宿舍楼等诸多房产。
2007年11月21日,农行前山支行、前工集团、华富和合公司三方签订了协议,由华富和合买下了前工集团当时仍欠银行的1546万元债权,华富和合公司由此成了前工集团的新债主,原执行裁定中的申请执行人也变成了华富和合公司。
仅仅两天后,前工集团与华富和合公司“私下”签订了一份《房地产转让协议书》,合同约定前工集团将仍被查封中的前工大厦转让给华富和合,作价2000万元。合同中明确:“该转让款包括甲方(前工集团)将土地由划拨性质变更为出让性质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土地性质变更过程中所需支付的各项税、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