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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连续4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超1200万 平等就业权利得到保障
2016年06月14日 11:32 来源:新华社 作者:胡浩 郭丽琨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北京6月14日电(记者胡浩、郭丽琨)国务院新闻办14日公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实施评估报告》说,中国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

关键词:;就业人数;就业权利;城镇;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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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6月14日电(记者胡浩、郭丽琨)国务院新闻办14日公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实施评估报告》说,中国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分别为1266万人、1310万人、1322万人、1312万人,超过年均新增就业900万人的计划预期目标。

   报告说,2012年至2015年,分别有25个、27个、19个、27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分别为20.1%、17.0%、14.1%、14.9%。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劳动合同法,继续强调同工同酬。2015年,全国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0%以上。2015年11月开展的部分城市(60个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显示,已有超过50%的职工当年享受了带薪年休假。

   报告还提出,中国安全生产条件不断改善。与2011年相比,2015年全国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9%和12.4%,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47.2%和31%。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特种设备安全法。2011年至2015年,在特种设备数量增长70%的情况下,特种设备死亡人数连续5年控制在300人以内,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从2010年的0.67下降到2015年的0.36,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此外,劳动者技能得到提升。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技能劳动者总量达1.67亿人,提前并超额完成1.25亿人的计划预期目标,其中高技能人才4501万人,占技能劳动者的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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