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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集中清理整治“大、洋、怪、重”地名 
2016年06月16日 21:51 来源:新华社 作者:刘邓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海口6月16日专电(记者刘邓)记者从海南省政府获悉,《海南省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近日印发,要求旅游、财政、公安、民政、建设规划、交通运输、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以及各市县人民政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共同参与集中清理整治地名中存在的“刻意夸大、崇洋媚外、怪异难懂、重名同音”,以及随意更名等不规范现象,进一步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发布和使用。对其他不符合地名命名原则、群众反映强烈的不规范地名,督促相关单位或产权人进行更名。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命名、更名的相关单位或产权人,要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补办命名、更名审批手续。

关键词:更名;整治;审批手续;清理;交通运输;海南省政府;工商行政管理;地名工作;地名命名;刘邓

作者简介:

  新华社海口6月16日专电(记者刘邓)记者从海南省政府获悉,《海南省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近日印发,要求旅游、财政、公安、民政、建设规划、交通运输、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以及各市县人民政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共同参与集中清理整治地名中存在的“刻意夸大、崇洋媚外、怪异难懂、重名同音”,以及随意更名等不规范现象,进一步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发布和使用。

  该方案明确,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从2016年6月开始至2017年6月结束,分为“制定方案,广泛宣传发动”“排查摸底,开展清理整治”“建立机制,认真总结验收”3个步骤实施。

  在此期间,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将依照有关法规和标准,对居民区、大型建筑物、街巷、道路、桥梁等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对其他不符合地名命名原则、群众反映强烈的不规范地名,督促相关单位或产权人进行更名;对有地无名的,及时进行命名;对一地多名的,确定一个标准地名;对多地重名的,通过更名或添加区域限制词等手段解决。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命名、更名的相关单位或产权人,要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补办命名、更名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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