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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精准脱贫之路
2017年10月20日 09:49 来源:人民论坛网 作者:张晓山 字号

内容摘要:核心提示:习近平总书记把我国脱贫攻坚的成功经验精辟概括为:加强领导是根本,把握精准是要义,增加投入是保障,各方参与是合力,群众参与是基础。通过综合配套改革措施,界定好政府和市场各自在脱贫工作中的功能和作用,精准施策,注重培育脱贫攻坚的内生动力,我国正在进行的这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人类减贫史上的伟大实践就一定能取得成功。有关部门的调研指出:有的地区过去两年脱贫户增收主要来源于转移性收入的增加和政府增加扶贫投入分成的增加,而相应地在产业发展、产业组织发育、技术水平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改善,长期增收能力提高不足,脱贫可持续性有待提高。④《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更好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新华网, 2017年 2月 22日。

关键词:习近平;脱贫攻坚;贫困人口;贫困地区;群众;扶贫资金;收入;东西部扶贫;精准扶贫;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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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习近平总书记把我国脱贫攻坚的成功经验精辟概括为:加强领导是根本,把握精准是要义,增加投入是保障,各方参与是合力,群众参与是基础。这些经验实质上就是一整套经过实践检验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减贫脱贫治理体系。通过综合配套改革措施,界定好政府和市场各自在脱贫工作中的功能和作用,精准施策,注重培育脱贫攻坚的内生动力,我国正在进行的这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人类减贫史上的伟大实践就一定能取得成功。

 

  习近平同志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从结构上看,现有贫困大都是自然条件差、经济基础弱、贫困程度深的地区和群众,是越来越难啃的硬骨头。在群体分布上,主要是残疾人、孤寡老人、长期患病者等‘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贫困人口以及部分教育文化水平低、缺乏技能的贫困群众。”他深入分析了深度贫困地区贫困的主要成因,一是集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于一体,自然地理、经济社会、民族宗教、国防安全等问题交织在一起,加大了脱贫攻坚的复杂性和难度;二是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三是社会发育滞后,社会文明程度低;四是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五是经济发展滞后,人穷村也穷。他还指出:深度贫困地区是脱贫攻坚的坚中之坚。总书记向我们揭示了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在此背景下中国探索的精准脱贫之路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扶贫开发到了攻克最后堡垒的阶段,精准扶贫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 

  精准脱贫要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财政扶贫资金仍保持上升的趋势。2016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同比增长43.4%。 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补助地方专项扶贫资金861亿元,同比增长30.3%。但硬指标有时会造成软预算。一些贫困地区为了完成脱贫任务,定指标、下任务、急于求成,甚至为了尽快甩掉贫困帽子而弄虚作假。一些贫困地区形式主义盛行,不计成本地讲程序、重过程,而不是真正讲求实效,甚至有的地区或部门出现扶贫工作中贪污渎职的犯罪行为。

  针对精准脱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习近平同志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指出,扶贫开发到了攻克最后堡垒的阶段,所面对的多数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需要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抓工作。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科学确定脱贫时间,不搞层层加码。要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为了杜绝行政体制改革尚未到位所存在的弊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加强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对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要从严惩处。”阳光扶贫的思想以及相应的制度安排将有效减少以致于杜绝精准脱贫工作中存在的弊端。

  发展产业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产业扶贫离不开市场主体的作用 

  产业扶贫是脱贫攻坚的关键环节。2016年7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考察时指出,“发展产业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要因地制宜,把培育产业作为推动脱贫攻坚的根本出路”。他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中也指出:“深度贫困地区要改善经济发展方式,重点发展贫困人口能够受益的产业,如特色农业、劳动密集型的加工业和服务业等。”

  产业扶贫离不开市场主体的作用,产业的抓手和载体是市场经营主体。要充分利用政府在扶贫工作中的强大社会动员能力以及协调能力,也要充分发挥市场经济在配置扶贫资源时所起的决定性作用。既要发挥好市场机制对扶贫工作效率的促进作用,同时也要通过制度创新,使市场主体在扶贫工作中既有激励,也受到制度约束,实现市场主体和贫困农户合作双赢的格局。

  “六个精准”,关键是扶贫对象的精准,即瞄准、找准扶贫对象,精准扶贫要求必须首先要把真正贫困的人找出来。按照公开透明、分级负责、精准识别的原则,通过有效合规的程序,把谁是贫困居民识别出来,把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致贫原因等搞清楚。在此前提下,才能做到因户施策、因人施策,扶贫的项目、资金和措施才能真正发挥作用、提高效率,脱贫才能真正取得成效。但项目、资金不一定直接给到扶贫对象,因为这部分人大多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素质和文化程度相对较低,项目给到他们,往往不能充分利用好项目或资金。项目或资金应该给最能利用项目和资金的人,但利用的目的是使扶贫对象真正受益。

  在以往的乡村治理结构下,由于乡村精英近水楼台,他们在对国家提供的资源的可获得性和可接近性上具有优势,一些地区的扶贫资源往往被乡村精英占有或利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往往也愿意把资金或项目给到他们名下,以便出成效,出政绩。但这种情况下,项目的成效往往不能惠及真正的贫困群众。《国务院关于201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有24个县的56个项目与贫困户利益联结较弱,集中在龙头企业或合作社,存在‘垒大户’‘造盆景’现象,涉及扶贫资金5643.68万元。”要处理好精准扶贫、瞄准农户与发挥市场主体以及能人、带头人的作用之间的关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提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开展到村到户精准扶贫。完善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制度,增强企业辐射带动贫困户增收的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扶贫公益基金和开展扶贫公益信托。”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创新,最终要确保各项政策的好处真正落到扶贫对象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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