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摘要:本文是对东亚第三波民主化以来的七个国家和地区的民主质量进行的一项测量研究。
关键词:测量;民主;东亚;democracy;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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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是对东亚第三波民主化以来的七个国家和地区的民主质量进行的一项测量研究。在测量维度的选择上,借用了莱文和莫琳娜对拉美国家民主质量测量的最新方法,并针对东亚民主化的特征和数据的可操作性做了一定程度的调整,最终使用选举质量、政治参与、责任性、回应性和文武关系作为测量的主要维度,并给出了我们对于东亚民主质量的测量结果。
【关键词】东亚 民主质量 测量 比较研究
Abstract: This article focuses on the measurement of the quality of democracy in seven countries and regions in East Asia since the third wave of democratization. We borrow Levine and Molina’s latest method in measuring the quality of democracy of Latin American countries and make some adjustments to make it more applicable to East Asian democracies. We end up with a system of measurement indicators covering the following five dimensions: election quality,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accountability, responsiveness, and the civil-military relationship. In the final section, we provide the results of our measurement of the quality of democracy in East Asia.
Keywords:East Asia, quality of democracy, measure, comparative study
本文要回答的核心问题是:自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以来,东亚地区的民主政体目前的实际情况如何?笔者希望能够通过对东亚七个国家和地区的民主质量的测量来回答这一问题。民主制度在全世界的扩散已经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大家所关心的问题也逐渐由为什么民主转型会发生,转变到这些转型之后的政体实际民主状况如何上来。对于前者的解释已经有很多,包括国内因素:经济增长(普沃斯基[Adam Przeworski])、集体抗争(蒂利[Charles Tilly]);国际因素:制度扩散、传染、示范效应、国际组织推进。但是对这些转型之后的政体,其民主的实际状况如何的研究却较少,对于民主质量的研究主要致力于回答这一问题。
一、东亚的第三波民主化素描
东亚民主化的历史其实非常长,最早开始民主化的国家可以追溯到1932年的泰国,最近的国家可以追溯到2002年的东帝汶。在图1中,我们将本文的测量对象在Polity IV数据库中的得分变化情况用曲线表现出来,虽然非常粗略,但可以较为直观地看到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民主化进程。①而本文在选择测量对象时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标准:一是在Polity IV数据库中得分超过4分的国家或地区(排除了新加坡);二是在时间上属于第三波民主化浪潮的国家或地区(蒙古国、中国台湾、韩国、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以及虽然在第三波民主化之前有民主化的举动和迹象,但并没有完成民主化进程的国家(马来西亚和泰国);三是在规模上,总人口数超过200万的国家或地区(排除了东帝汶②)。
继亨廷顿提出“第三波民主化浪潮”的概念之后,③东亚地区的民主化进程一直受到广泛的关注。其中较早关注东亚地区第三波民主化的研究包括拉里·戴蒙德(Larry Diamond)主编的《东亚第三波民主政体的巩固》④和《东亚的民主》⑤。而戴蒙德最近又在《民主》杂志上抛出观点,认为一轮新的“民主化浪潮”(new coming wave)即将在东亚发生。⑥理由在于,东亚大部分国家的经济状况在过去的20年间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连新加坡这样的高人均GDP与威权政体并存的国家,也正在悄悄地发生变化。⑦戴蒙德断言,亚洲的威权政体正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虽然Polity IV的数据比较粗糙,但是在分析历史趋势上还是非常具有优势的。从图1对于东亚八个第三波民主化以来的国家和地区的民主得分趋势图中,我们可以大致了解东亚民主化进程的一些基本情况。从图中很容易发现,韩国、中国台湾、蒙古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和东帝汶都有一个明确的从威权向民主的飞跃,其中韩国、中国台湾、蒙古国和菲律宾的时间非常接近,都在1986年到1990年间。对韩国来说,研究民主化的学者都非常重视1980年的光州(Kwangju)事件。这一事件中超过200名平民被军队杀害,这一事件导致全斗焕时期的威权政体合法性降到冰点,1981年戒严令终止,1986年修改宪法,对总统实行全民直接投票选举。中国台湾和菲律宾的民主化起点也都是1986年。1986年10月8日,台湾宣布结束实施了37年的戒严令,开放了党禁、书禁和报禁,以及随后1988年蒋经国的逝世和台湾第一任本土领导人李登辉的上台,开始加速台湾的民主化进程。菲律宾的民主化始于费迪南德·马科斯的倒台。1972年马科斯上台之后宣布军管法,1983年马科斯的对手贝尼尼奥·阿基诺的遇刺身亡引发了对马科斯的强烈反对,1986年被称为“人民力量”(people power)的大规模民众抗争以及军队放弃对马科斯的支持,导致马科斯政权倒台,贝尼尼奥·阿基诺的遗孀克拉松·阿基诺当选总统。从曲线上来看,台湾地区的民主进程较为渐进和曲折,而菲律宾的民主历程则较为迅速和简单。蒙古国的民主化起点稍微晚一些,但1986年对蒙古人来说依然是重要的一年,这一年戈尔巴乔夫发表海盛威演讲,缓和在蒙古国问题上与中国的紧张局势,随后苏联军队从蒙古国撤离,给蒙古国的民主化让出了空间。1990年,蒙古人民革命党(Mongolian People & Revolutionary Party, MPRP)退位,政党选举合法化,宣告正式迈入民主化进程。印度尼西亚在时间上比较晚,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引发了执政32年之久的苏哈托政权倒台,印度尼西亚才正式迈入民主化进程。而东帝汶则更晚,虽然规模非常小,但可以说是东亚最近一个民主化的国家。东帝汶的民主化是一个典型的国际干预和推进民主化(democracy promotion)的案例,其从独立到对整个民主程序的安装,都是在联合国的干预和帮助下完成的。⑧
泰国和马来西亚的情况则比较特殊,与前述国家和地区不同的是,虽然经历长时间的努力和挣扎,但按照民主的程序性条件来看,依然处于比较低水平的民主化阶段。许多学者认为,泰国的民主化甚至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推翻绝对君主制,之后泰国的民主化历程可谓是一波三折,经历了1947年、1977年和1991年三次军事政变,军队、民众和政党的力量相互交织,使得泰国的政局长期不稳,政府更替频繁,从1985年到1995年十年间曾经历八届政府,而最近的一次军事政变则发生在2006年。⑨相比泰国来说,马来西亚的政局要稳定得多,其国家最高元首依然是从九位传统苏丹国的苏丹中轮流选出的国王,但1993年剥夺了苏丹们的法律豁免权,实际的行政权归内阁所有。⑩虽然马来西亚的选举经常受到批评和质疑,但是从投票权的普遍程度和选举程序来看,马来西亚的选举基本上被认为是自由的。
二、民主的质量:理论及其测量
(一)现有的民主测量数据及方法
实际上,由于定量方法在比较政治学中的广泛应用,对于民主进行测量的努力一直没有停止过,在表1中笔者罗列了目前在比较政治学中经常使用的一些公开数据平台,这些数据库使用了不同的方法来测量民主。
其中,自由之家对于民主质量的测量,从理论上来说更类似于对自由和人权的测量,因为其根据《世界人权宣言》的基本条款,设计了针对政治权利(political rights)和公民自由(civil liberty)两部分的问题,而对这些问题作答的主要是来自各国的区域研究学者和专家。11因此自由之家的民主指数从问题设计到测量的客观程度上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其过度的自由化倾向和对专家主观评价的依赖遭到许多学者质疑:自由之家到底测量的是“自由”、“人权”,还是民主?另外一个经常被用在大样本跨国比较研究的民主测量数据是Polity IV。这一数据的最大优势是在时间跨度上可以充分满足研究者的需要,它对全世界167个政体从1800年至2012年的民主程度进行打分,分数从-10到 + 10之间,分数越高代表民主程度越高。它使用五个指标来测量一个国家的民主程度:政治参与的竞争性、政治参与的规范性、行政雇用的竞争性、行政雇用的公开性以及对最高行政长官的约束。而对于这五个指标的具体赋值方法,是从制度安排的角度将其分类,如对最高行政长官的更替上,采取选举办法的就为 + 4分,采取继承方式或者派系方式的就为 + 1分等。
Polity IV的数据由于照顾到纵向时间跨度,过于关注民主的程序(制度安排)而不是质量(实际运作状况),因此,近年来民主的测量方法依然不断被批评和改进,盖瑞(John Gerring)等人设计了一个非常庞大和复杂的测量体系,其中包括主权、政党力量、自由选举等多达33个指标,不过目前使用这一体系测量的结果还没有发布。12英格尔哈特(Ingelhart)等人使用了一个更为简便的纠正自由之家民主指数偏误的方法,就是用自由之家的数据乘以世界治理指数的“法治”程度,换句话说,就是用法治程度来为民主加权,最后得出他们所谓的“有效民主指数”(Effective Democracy Index, EDI)。13
(二)从民主的程序到民主的质量
然而,对于民主质量的测量不能等同于对民主本身的测量。民主的质量作为民主制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强调民主的实质性,而大多数对民主的测量侧重于其程序性要素。自熊彼特之后,“程序”民主这一概念在政治科学中大行其道,这一定义虽然有很多弊端,但是比较容易用来标准化和操作化。民主的程序性定义,强调的是实现民主所要满足的基本“必要条件”,这些条件主要表现为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民主方法就是那种为作出政治决定而实行的制度安排,在这种安排中,某些人通过争取人民选票取得作决定的权力。”14较早的尝试可以追溯到罗伯特·达尔的工作。在《多头政体》一书中,达尔认为真正的民主应该满足九个标准,结合后来的研究,其中已经基本达成共识的程序性民主所包含的基本条件包括以下几点:一是自由、公正、公开的周期性选举;二是政府被选民有效控制;三是充分的言论自由;四是公民拥有充分的可供选择的信息来源;五是加入组织、集会和结社的自由;六是受法律保护的普选权,并在选举和政治参与上没有任何的歧视和排斥。15
而对民主质量的研究则关注,在一个具体的政权内部,安装(install)了最基本的民主程序之后,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这些要求。李奥纳多·莫林诺(Leonardo Morlino)和戴蒙德认为应该从五个维度对这一问题进行衡量,包括:法治、纵向责任、回应性、自由、平等。16这其实是第一次在理论上明确地为测量民主质量奠定了基础,之后莫林诺又强调,对于衡量民主的质量来说,法治和回应性(responsiveness)是最为关键的,它们使得对于民主质量的测量方法和其他数据平台中对于民主程序的测量方法能够相互区别。17而另外两位研究者莱文(Daniel H. Levine)和莫琳娜(José E. Molina)在最近的研究中综合了达尔和莫林诺的测量方法,从操作化的角度对前者的测量方法进行了改进,并且将这种测量方法运用于对拉美国家民主质量的研究上。18莱文和莫琳娜认为可以从五个维度来衡量民主质量,包括:选举决策的质量(election decision quality)、政治参与、责任性、回应性和主权强度。本文对东亚国家和地区的民主质量的测量,综合采用了莫林诺—戴蒙德以及莱文—莫琳娜发展出来的两套指标和方法,并且针对东亚地区本身的特殊性,对其中的分指标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进。
通过对这两大指标体系的综合,笔者认为,民主质量的测量所关注的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关注选举的程序,但更关注程序实施的实际效果,表现在“选举质量”指标的设计上;第二,关注政治参与中选民的实际活动和议会的代表性对于民主质量的影响,表现在“政治参与”指标的设计上;第三,尤其重视民主化之后或正处于民主化之中的政体的“法治”程度和“清廉”程度,表现在“责任性”指标的设计上;第四,重视公民对于政府回应性的评价和满意度,表现在“回应性”指标的设计上;第五,重视公民对政府的控制是否受到外部势力或者军事力量的干预,表现在“主权”指标的设计上。
三、测量:方法、指标与结果
从理论上认识了决定一个政体民主质量的不同维度之后,再对其进行测量就显得较为简单了。总的想法是,一个政体的民主质量是由这些不同维度,以及维度内部不同指标所反映出来的情况的加总。同时,这些维度对于衡量一个政体的民主质量来说都是同等重要的,因此也没有对其赋权重。在测量指标体系的选择上,除了在理论上对于民主“质量”有完整深入的认识之外,另外一个重要的标准就是“可操作性”,也即用来衡量不同维度的操作化指标是可以获得的和得到公开承认并被广泛采用的数据。在表2中,对上文提到的五个维度进行了指标化的分解,并且提供了将这些分解过后的指标进行操作化测量的具体方法和资料来源,这些数据较易获得,且被广泛承认和采用,这就在最大程度上避免了测量者的主观意愿。
(一)选举质量
由于是对民主质量的测量,因此在选取测量对象时我们假定其在基本要求上是“民主”的,也即其选举是真实的。在第一个维度中,没有对选举的真实程度进行测量,采用的方法与莱文的完全一致,考虑的是选举过后人民在获得自由、平等和政治权利上的程度。在对权利的测量上使用的指标为政治权利,来自自由之家的数据;19在对平等的测量上没有使用基尼系数,因为这个数据只能反映贫富差距,而无法反映政治上的平等,这里仿照莱文等人的做法,使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每年发布的初等教育入学率,来衡量获得认知资源(cognitive resources)的平等程度;20在对言论自由的衡量上使用的依然是自由之家关于言论自由的数据。
(二)政治参与
参与程度也是反映民主质量的有效维度,一般认为高质量的民主也伴随着较高程度的政治参与,当大多数选民表现出高度的政治冷漠时,那么民主也无法达到反映大多数公民意志的目标了。在对这一维度的测量上,我们首先采用最近一次议会或者总统选举(及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的投票率,21对于有总统大选的国家和地区采用的是总统选举的投票率,对于采用议会民主制的国家和地区,由于行政长官是从议会多数党中产生,因此只能采取议会选举的投票率。另外,我们依然沿用莱文等人的做法,将代表性也作为衡量政治参与的重要指标,包括议会对性别的代表性和对政党的代表性(使用最小二乘法计算)。最后,除了使用这些客观数据外,在亚洲晴雨表第二波调查中,有一个问题可以用来很好地测量选民与选举活动的关联程度:在过去3年里,你是否做过以下事情:“Contacted elected officials or legislative representatives at any level.”选项包括“从来没有”、“有过一次”,和“一次以上”。我们使用回答“有过一次”和“一次以上”的人数比例来测量选民和选举活动的关联度。22
这里要特别交代一下计算性别和政党比例均衡性的方法。首先我们使用迈克尔·加勒福(Michael Gallagher)介绍的“最小二乘法”(Least Squares)23来计算政党在议会中的“非均衡性”(disproportionality)。这种方法的计算公式为:用所有参选政党得票比率减去议席比率,得到的差值再平方后相加,除以2,然后再开方求得平方根。如表5所示,我们用一个国家或地区最近一次选举中的得票率减去议席率,将这个数字平方就得到最小二乘法一列中的数字,将这些数字的总和除以2再开方,就得到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党“代表非均衡性”。为了和我们的测量模式相吻合,我用100减去这个数字,就得到最后需要的结果——议会对政党的代表性了(见表4)。对于性别代表性的计算采用同样的方法,用女性议员在议会中的比例减去妇女在整个国家或地区人口中的比例来计算其代表均衡性,然后将政党代表性与性别代表性相加求得平均值,即为表6中的总的代表性得分。
(三)责任性
在对责任性的测量中,我们采用的方法与莱文等人的做法不同,他们将责任区分为横向责任、纵向责任和社会责任。在对社会责任的衡量上,莱文等人使用的是拉美晴雨表的问卷调查,这一数据在亚洲晴雨表中无法直接获得。但是参考更多民主质量测量的方法之后,我们认为法治程度(rule of law)是衡量责任性不可或缺的指标,而且按照莫林诺和戴蒙德的民主质量理论,法治是极为重要的单独指标,它体现了司法部门对于行政部门滥用权力的制约程度,因此也是衡量政府横向责任(horizontal accountability)的重要方面。24所谓横向责任,指的是公职人员不仅仅要向选民负责,而且要向相关的其他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负责,这一指标衡量了公职人员受其他部门制约的程度。莫林诺使用了六个指标来测量南欧国家的法治程度:个人安全(individual security)、司法独立(independent judiciary)、制度能力(institutional capacity)、清廉程度(integrity)和文官对军队的控制(civil control of military)。25在这里如果同样用这六个指标来衡量法治程度会碰到两个难题:一是操作性问题,即类似个人安全、司法独立和制度能力的数据无法获得;二是我们已经将清廉程度放在对纵向责任的衡量中,并且接下来将会把文武关系用以衡量主权强度这一指标。因此,这里不再照搬莫林诺的做法,而是直接采用世界银行发布的“世界治理指数”中对“法治”的测量来作为衡量责任性的指标之一。26
纵向责任(vertical accountability)指的是公民对领导人和公职人员的制约,是自下而上的,因此也称为“纵向”。普遍的做法是认为一个国家的清廉程度反映了政府对选民的负责程度,如果一个国家的公职人员越清廉,则认为其纵向责任程度越高。使用清廉程度来测量政府的纵向责任并不是笔者的臆想和发明,而是有着坚实的理论依据。因为腐败指的是公共权力部门滥用手中的公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即公共权力不再用来对选民或者普通公民(纳税人)服务,而是被用以为公职人员的私利服务。为了降低一个国家的腐败程度,就是要让公职人员在使用公权力时对普通民众负责,滥用公权力的行为得到约束和应有的惩罚,因此当一个国家的清廉程度较高时,也可以说这个国家的政府对民众的责任性更高。27这里使用的是透明国际从1995年开始逐步发布的腐败感知指数(CPI),这是目前广为接受的腐败测量指数。28
(四)回应性
对于回应性的测量,目前使用的方法主要以主观数据为主,莫林诺等人建议使用“民主的满意度”来衡量回应性,但是对于回应性程度,亚洲晴雨表第二波调查中有一个更为直接的问题,即“How well do you think the government responds to what people want?”(QII116),我们可以使用回答“very responsive”和“largely responsive”的人数比例来测量一个政体的回应性,这个比例越高,则认为政府的回应性程度越高。29
(五)文武关系
这一指标测量的是文官政府对军事力量的控制程度。在民主理论中,文官政府对军事力量的控制代表着公民对军队的制约程度,这是避免军人干政的重要制度。30莱文和莫琳娜在对拉美国家的文武关系赋值的时候,将拉美国家的文武关系分为四种类型:一是军队控制型:只有一个名义上的文官政府,政治决策权实际掌握在军队手中,得0分;二是军队监护型:军队积极参与公共政策的形成过程,而且有能力干预政治;三是军队有条件地屈从:虽然军事力量不直接干预政治,但保留了政策否决权,而且在涉及国家利益的问题上有权利干预政治;四是文官控制型:军队屈从于文官政府的控制,在各种问题上保持中立态度。31参考莱文的做法,以及韦尔奇(Claude E. Welch)对军事干预政治的分类方法,32我们将观察案例的文武关系也大致分为四种类型:一是文官控制型,定义同上,韩国33、蒙古国和台湾地区34都属于这一类型。这些国家和地区早年虽然经历过军队干政的时期,但在民主巩固的过程中,逐渐都实现了文官控制军队的制度,为100分;二是军队影响政治。这种类型中,军事领导人虽然不直接参与决策,但保留了对政策的否决权;三是军队参与政治,军人与文人共同组合政府,即军人占有文官政府的职位,干预文官政府的政治决策,包括印度尼西亚35、菲律宾36,为33分;四是军队控制政府。虽然在我们观察的案例中,没有属于这种类型的国家或地区,但是泰国37的情况比较特殊,泰国长期以来有着军人干政的传统,且整个国家政治局势动荡频繁,曾经发生过多次军事政变,历史上除了1947年、1976年、1991年三次著名的军队掌握政府之外,之所以给予泰国0分的理由更在于最近一次的军事政变就发生在2006年。
四、测量结果和比较
在表10中,根据以上测量指标和方法,我们给出了对东亚七个国家和地区的民主质量的测量结果。对照Polity IV数据库2010年最新的分数排名,可以发现,根据我们的测量方法计算出来的百分制结果,与Polity IV的结果大体上是相当的。台湾地区和蒙古国的民主质量依然排在前两名的位置,与Polity IV显示的结果是吻合的。但是韩国、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则不同,虽然在Polity IV中的分数都是8分,但是由于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在责任性、回应性和文武关系上得分较低,因此落在了最后两名的位置上。出人意料的是,虽然马来西亚这两年的民主得分有所下降,在政治参与、责任性和回应性三个指标上的表现都非常平均,没有出现大的落差,总得分反而要稍高于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主要原因得益于其长期以来的高经济增长率,国民对政府的信任和满意度评价都较高,部分弥补了其在程序上得分的落差。泰国的情况类似,在责任性和回应性上其评分都不低,但是其之所以总体民主质量排名无法靠前,主要原因在于其文武关系问题——动荡的国内政治局势、频繁更替的政府和议会,以及发生军事政变的巨大潜在可能性,使其离迈向稳定的民主化进程还有相当的距离。
五、结论
测量是比较政治学中非常常用的一种研究方法,这种方法不像质性研究那样对过程进行详细的追踪,它关注的是一段时间内事件发展的结果。一个有效的测量绝不是简单的数字游戏,它建立在对一个研究对象充分且发达的理论研究的基础之上,不同的测量实际上体现的是对同一问题不同的理论理解。换句话说,测量即是对理论研究的一个直观的验证,同时测量的过程本身也是不断地在对以往的理论研究进行更为精确的修正。本文对东亚第三波民主化以来民主质量的测量,可以更为细致地展现民主所包含的不同侧面的理论含义,从而使得大家可以更为直观地对民主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同时,如果将来可以把这一方法通过进一步修正扩展到更多国家和地区,那么也为大样本的统计研究奠定了基础。
*本研究由复旦大学“985工程”三期整体推进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转型的初始状态、政治过程与转型制度绩效:对全球转型国家经验和教训的考察”(项目编号:2011SHKXZD01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东亚儒家文化圈预防腐败制度研究及对中国的启示研究”(批准号:11CZZ015)资助。
【注释】
①“Polity IV”是一个在比较政治学中被广泛使用的对各国政体进行量化的免费数据库,其将各国的民主程度从0~10分赋值,分数越高代表民主程度越高,时间跨度从1800年至2010年,详细信息参见http://www.systemicpeace.org/polity/polity4.htm。
②东帝汶其实是一个很好的研究案例,其经过长期的斗争和努力,终于在2002年取得独立,并且在联合国的帮助下开始逐步上载民主程序(uploading democracy),但由于其规模太小,且独立和民主化的时间太短,可以获得的数据非常少,无法进行有效测量。关于东帝汶民主化的个案研究,可参见Clinton Fernandes,The Independence of East Timor: Multi-Dimensional Perspectives, Sussex Academic Press, 2011。
③亨廷顿:《第三波:二十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刘军宁译,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版。
④Larry Diamond, Marc F. Plattner, Yun-han Chu, and Hung-mao Tien(eds.), Consolidating Third Wave Democracies: Themes and Perspectives, Baltimore and London: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97.
⑤Larry Diamond and Marc F. Plattner(eds.), Democracy in East Asia, Baltimore and London: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98.
⑥Larry Diamond, “The Coming Wave,” Journal of Democracy, Vol. 23, No. 1, 2012, pp. 5-13.
⑦Stephan Ortmann, “Singapore: Authoritarian but Newly Competitive,” Journal of Democracy, Vol. 22, No. 4, 2011, pp. 153-164.
⑧Vandra Harris and Andrew Goldsmith(eds.), Security, Development and Nation-Building in Timor-Leste: A Cross-sectoral Assessment,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11.
⑨约翰·芬斯顿(主编):《东南亚政府与政治》,张锡镇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版,第299~344页。
⑩同上。
11更多细节参见http://www.freedomhouse.org。
12Michael Coppedge and John Gerring, with David Altman, Michael Bernhard, Steven Fish, Allen Hicken, Matthew Kroenig, Staffan I. Lindberg, Kelly McMann, Pamela Paxton, Holli A. Semetko, Svend-Erik Skaaning, Jeffrey Staton, and Jan Teorell, “Conceptualizing and Measuring Democracy: A New Approach,” Perspectives on Politics, Vol. 9, Iss. 2, 2011, pp. 247-267.
13具体的做法是将自由之家的数据换算成100分制(原数据取值为0~7),然后把世界银行的世界治理指数中的“法治”和“腐败控制”做平均,再换算成0~10分制,最后的有效民主指数就等于两个数据相乘。更多细节参见Amy C. Alexander, Ronald Inglehart & Christian Welzel, “Measuring Effective Democracy: A Defense,”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33, 2012, pp. 41-63。
14约瑟夫·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395~396页。
15罗伯特·达尔:《多头政体——参与和反对》,谭君久、刘惠荣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3~14页。Jorgen Moller and Svend-Erick Skaaning: Requisites of Democracy: Conceptualization, Measurement and Explanation, London and New York, 2011。
16Larry Diamond and Leonardo Morlino(eds.), Assessing the Quality of Democracy, Baltimore: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2005.
17Leonardo Morlino, “Legitimacy and the Quality of Democracy,” International Social Science Journal, Vol. 60, Iss. 196, 2010, pp. 211-222.
18Daniel H. Levine and Jose E. Molina(eds.), The Quality of Democracy in Latin America, Lynne Rienner Publishers, 2011.
19因为自由之家对政治权利的打分是1~7分,因此使用简单的数学方法把这个分数转换成百分制,就可以得到表3中的数字了。
20数据来源:http://www.unesco.org/new/en/。
21数据来源:http://www.idea.int。
22数据来源:http://www.asianbarometer.org/newenglish/introduction/default.htm。
23Michael Gallagher, “Proportionality, Disproportionality and Electoral Systems,” Electoral Studies, 10, 1991, p. 1, pp. 33-51.
24Larry Diamond and Leonardo Morlino(eds.), Assessing the Quality of Democracy, Baltimore: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2005; Leonardo Morlino, Change for Democracy: Actors, Structures, Processe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2.
25Leonardo Morlino, Change for Democracy: Actors, Structures, Processe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2, p. 228.
26在世界治理指数对法治的测量中,数值区间为-2.5到+2.5之间,分值越高则法治程度越高。为了将这一数值与我们的测量方法统一,我们首先将每个国家或地区的数值加2.5,使得数值落在0~5之间,再乘以20,得到0~100区间范围内的分数。
27参见关于民主和“政府质量”问题的讨论:Hanna Back and Axel Hadenius, “Democracy and State Capacity: Exploring a J-Shaped Relationship, ” Governance: An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olicy, Administration, and Institutions, 21(1), 2008, pp. 1-24; Nicholas Charron, and Victor Lapuente, “Does Democracy Produce Quality of Government?” European Journal of Political Research, 49, 2010, pp. 443-470。
28由于这一指数是从0到10分赋值,因此为了将其标准化为100分制,我们将其乘以10。
29数据来源:http://www.asianbarometer.org/newenglish/introduction/default.htm。
30陈明明:《所有的子弹都有归宿:发展中国家军人政治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31Daniel H. Levine and José E. Molina,“Measuring the Quality of Democracy,” in Daniel H. Levine and José E. Molina(eds.), The Quality of Democracy in Latin America, U.S.A.: Lynne Rienner Publishers, 2011, pp. 30-31.
32Claude E. Jr. Welch, No Farewell to Arms? Military Disengagement from Politics in African and Latin America, Boulder, CO: Westview, 1987.
33Jinsok Jun, “South Korea: Consolidating Democratic Civilian Control,” in Muthiah Alagappa(ed.), Coercion and Governance: The Declining Political Role of the Military in Asia, Californi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此文作者认为韩国在民主巩固的过程中已经终结了各种准军事化的规则,完全转变为文官控制的类型。
34Chih-cheng Lo, “Taiwan: The Remaining Challenges, ”in Muthiah Alagappa(ed.), Coercion and Governance: The Declining Political Role of the Military in Asia, Californi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35Marcus Mietzner, “The Political Marginalization of the Military in Indonesia: Democratic Consolidation, Leadership, and Institutional Reform,” in Marcus Mietzner(ed.), The Political Resurgence of the Military in Southeast Asia: Conflict and Leadership,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11, pp. 126-147。虽然作者认为印度尼西亚的军事力量正在被边缘化,但是由于缺少足够的制度变革,军人依然在政府中占有一定的位置,且在政治、经济和国际安全问题上扮演重要角色,因此笔者认为依然属于第三种类型。
36Aries A. Arugay, “The Military in Philippine Politics: Still Politicized and Increasingly Autonomous,” in Marcus Mietzner(ed.), The Political Resurgence of the Military in Southeast Asia: Conflict and Leadership,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11, pp. 85-106。根据阿鲁圭(Aries A. Arugay)的说法,菲律宾军事组织(Armed Forces of the Philippines, AFP)干预政治的方式包括:占有文官政府内的职位,在安全政策的制定上扮演主导性角色,而且在关键性的人事任免权上也有一定的发言权。
37Pavin Chachavalpongpun, “Thaksin, the Military, and Thailand’s Protracted Political Crisis,” in Marcus Mietzner(eds.), The Political Resurgence of the Military in Southeast Asia: Conflict and Leadership,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11, pp. 45-62。泰国2006年的军事政变足以表明文官政府对军队控制的失败,而且大量军人被邀请加入到政党政治的游戏中。
李辉: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Li Hui,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nd Public Affairs, Fudan Universit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