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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加强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
2014年09月18日 15:08 来源:《中国行政管理》2014年9期 作者:范清宇 字号

内容摘要:摘要:由于摸着石头过河缺乏前瞻性和系统性,随着改革的深化,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坚持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

关键词:石头;设计;改革;浅谈;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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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由于摸着石头过河缺乏前瞻性和系统性,随着改革的深化,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坚持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促进,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

  一、“摸着石头过河”和“顶层设计”的基本内涵

  摸着石头过河,是边干边总结,通过试错摸索规律、寻找路径的改革方法,这一方法是改革开放初期的必然选择。当时,我国的改革开放刚起步,既没有现成经验借鉴,对改革的认识也不够清晰,在这种情况下,改革只能大胆闯、大胆试,一点点摸索,出现问题及时应对,发现问题马上纠正,在实践中逐步明晰改革的方向和路径。应当说,摸着石头过河是改革开放初期的理性选择,符合当时的时代背景。

  顶层设计最初是一个系统工程学概念,要求用全局观对系统各层次、各要素构成进行统筹协调,在最高层次上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以求在实践中避免混乱无序。二战后,顶层设计被应用于军事和社会管理领域,后来逐步引入政府战略制定和决策过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提并论,共同作为提高改革决策科学性的保障措施,要求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这进一步丰富、完善了我们改革的方法论。

  二、坚持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是深化改革的必然选择

  由于摸着石头过河缺乏前瞻性和系统性,随着改革的深化,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坚持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

  一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改革发展稳定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三个重要支点。改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发展是解决经济社会问题的关键,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30多年以来,我们之所以能够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很重要的是我们注重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我国是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决不能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否则损失将是无可挽回、无法弥补的。因此,改革既要注重顶层设计,尽可能少走弯路;又要摸着石头过河,对于看不清楚、拿不准的改革,要先行探索,积累经验,然后再在面上推开。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改革的平稳进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是深化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决定的。在改革开放初期,我们进行的改革大多数属于增益型改革,参与改革者几乎都是受益者,而且参与改革者的利益增进并不损害其他群体的利益,因此容易得到参与改革者的认同,达成社会共识。随着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改革涉及的利益越来越复杂,面临的阻力越来越大。各种深层次的矛盾纷纷显现,各种经济、社会、政治问题相互交织,使得任何一项改革都可能牵涉其他改革,任何一项改革都很难通过制定一两条政策来解决,单纯摸着石头过河已经不能适应改革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加强顶层设计,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规划。

  三是提高改革决策科学性的需要。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各有优势。顶层设计是一种目标思维,有利于从总体把握改革方向,防止出现全局性错误;能够有效衔接各项改革措施,克服改革的片面性;能够降低改革的成本,避免在实施过程中相互扯皮、拖延不决。摸着石头过河针对的是一种问题思维,有利于避免改革的盲目性,防止因情况不明、举措不当引起社会动荡,是推进改革健康有序发展的一种重要改革方法。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在根本上是一致的,顶层设计科学合理,能够为具体领域的改革指明方向和路径,减少“摸石头”的成本;摸着石头过河摸得好,有利于顶层设计的进一步完善,能够加快顶层设计目标的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既要注重顶层设计,也要注重摸着石头过河,这样才能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

  三、坚持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的实践要求

  无论是顶层设计,还是摸着石头过河,都必须着眼改革系统实际,牢固树立“三种思维”,妥善处理“三种关系”。

  一要树立系统思维,妥善处理全局与局部的关系。在各种利益关系复杂化、利益诉求多元化的情况下,许多改革措施不可避免地会触动某些群体的既得利益,容易受到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和行业利益的干扰。如果缺乏系统思维,就可能导致改革全局混乱,单项改革相互掣肘,不能形成有效决策机制。树立系统思维,要求在改革目标的确定上,统筹考虑改革、发展、稳定关系,防止畸轻畸重、顾此失彼;在改革内容的设计上,要注意各项改革的关联性和耦合性,将任何一项改革放在全局中考量,防止各自为政、相互扯皮;在改革的步骤上,要坚持试点先行,对认识还不深入、看得还不准,特别是涉及深层次的制度因素和复杂的利益关系的改革,要先局部地区试点,为全面推进改革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二要树立法治思维,妥善处理“破”与“立”的关系。建设法治中国,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目标,这就要求我们的各项改革必须树立法治思维,各项制度的“破”与“立”都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一方面,要加强重大改革的立法,运用法律手段来强化和推进改革。特别是当改革涉及既得利益群体,甚至政府本身也成为改革对象时,就要将改革措施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确认下来,为改革的顺利进行提供合法性、权威性保障。另一方面,对经实践证明成熟的改革措施,要通过立法及时提升到制度层面,通过新制度的确立,保证改革方向的正确性、推进的持续性。需要强调的是,制度的“破”与“立”都要符合法定程序,新制度的设立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范畴,突破法律规定的,要先行修改法律或者获得法律制定机关的授权。

  三要树立底线思维,妥善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中,地方要自觉维护中央大政方针的统一性、严肃性,坚决按照中央确定的方向、目标、原则办事,按照中央的要求来推进改革,不能超出中央确定的界限;要运用底线思维来设计改革方案,把具体方向搞准确,把预期目标搞明确,守得住底线,看清楚边界。同时,我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改革面临的任务、条件和环境各异,许多改革不宜也不可能整体划一、一刀切地在各地实施,这就要求我们在顶层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地方的实际情况,看不准的、有争议的,不能规定太死,允许地方从实际出发进行探索。同时,要找准中央与地方的职权边界,对地方权限内的事情不能横加干涉,为地方改革创造条件。

  (作者单位:国务院办公厅人事司,北京 10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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